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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何伦波)
心存侥幸多次到超市盗窃,殊不知已被监控记录得一清二楚。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审结了这起超市盗窃案,被告人谭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1月24日至27日,谭某先后四次来到永兴县某超市行窃,每次都窃取一瓶125M的劲酒。案发后,谭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据谭某供述,1月以来,他先后十余次到该超市行窃。1月27日,谭某在行窃的过程中,被超市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永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予从轻处罚。经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社区矫正机构出具书面意见,同意对谭某实行社区矫正。永兴法院依法予以采纳,依法对谭某宣告缓刑。永兴法院遂根据被告人谭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注: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文标题:多次到超市盗窃 男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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