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大夔网"↑一键关注
10月24日,记者从奉节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胡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奉节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2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胡某某在奉节县鱼复街道步云街43号门市,通过拉门进入的方式将被害人王某某放在其车内的现金人民币20余元盗走。4月23日22时许,被告人胡某某在奉节县花墙街190号路边,通过未关闭的车窗开门进入车内,将被害人王某放在其车内的现金人民币4000元盗走。同年5月4日17时至5月5日8时许期间,被告人胡某某在奉节县鱼复街道红砖厂“青青百货”超市对面公路边,通过拉门进入的方式将被害人陈某某放在其车内的一部华为畅享9黑色手机盗走。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773元。6月18日,公安机关将扣押在案的黑色华为畅享9手机一部发还给被害人陈某某、现金人民币1276元发还给被害人王某。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79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有车一族自身要多加警惕,发现异常,应相互提醒,或及时采取措施。如果不幸遭遇车内财物被盗、车子被砸等情况后,车主应尽量保持现场,并迅速报警。
夔妹儿提醒:
别把车当成保险柜!
不想让贼偷,就别让贼惦记。
下车时锁好车门车窗后,
切记要拉下车门确认,
不把汽车停放在人烟稀少的偏僻地方,
车内千万不要放置贵重财物!
来源:三峡传媒网
记者 曾涛 通讯员 万晓燕
版权说明:本文来源于三峡传媒网,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支付稿酬,谢谢!联系邮箱:244714437@
往期精彩回顾
奉节,红了!
了不起,奉节人冉绍之受邀到天安门广场观礼!
重磅!第三届中国白帝城国际诗歌节开幕,万人诵诗创吉尼斯世界纪录!
燃爆!昨晚的诗城奉节沸腾了,两千多人现场围观!
本文来源于网络 如涉及版权等问题 将删除或付稿酬
编 辑:郭鹏编 审:毛小燕
商务合作:56551337 13896301960
如果觉得《奉节一男子多次盗窃车内财物 被判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