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增设、变更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通告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对青龙县城区新增设道路交通监控设备分布点位通告如下:
一、燕山路青龙新长途客运站北门路段门前,新增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
二、355省道262公里700米处(木头凳检查站)新建测速卡口一套,限速值为40公里每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点位,于8月23日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通告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 辑:段姣霞
核 稿:唐潇潇
投稿邮箱:qhdgon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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