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下发《关于开展高级工、技师直接认定的通知》,即日起,对企业生产实践中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已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高级工、技师水平的人员,可直接认定为高级工或技师。
据介绍
该新政的认定对象,为在本市各企业单位直接从事一线技能工作的职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崇尚劳动,勇于创新,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追求极致的精神和独具匠心的创造力,达到温州当前各个行业技能水平的高水准,为所在企业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并符合国家职业工种目录的对象。
其中,申报直接认定为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在一线从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县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称号;
● 市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三等奖以上、县以上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 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 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30万元以上,须有企业提供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申报直接认定为对应职业工种的技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在一线从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称号;
● 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市以上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 被认定为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中从事相关工作的“优秀技能人才”;
●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 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50万元以上,须有企业提供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符合条件的高级工直接认定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认定,市本级由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技师直接认定工作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来源:温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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