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重点内容概述
案例1、不合规、违法施工行为
案例说明:
涉事施工公司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工地道路未硬化,未设置围挡,大量裸土未覆盖,工地内部道路积灰较多,水泥搅拌机无遮挡等不合规,违法施工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地方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相关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处罚结果:
对涉事施工单位1万-3万的行政处罚。
评析:
1、作为一个合格的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也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等有关法律法规有进行施工。
2、 在以往案例中,有些单位急于施工时间的安排,没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或者没等施工许可证办理下来急于施工,这些也是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案例2、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案例说明:
涉事公司的在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未提供背面扫描件,不符合要求。
涉事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效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处罚结果:
对涉事公司废标处理
评价:
1、投标的时候需要看清楚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可以根据投标邀请,资格评审表来进行一一对应。
2、在开标的时候需要仔细看招标文件需要带哪些原件去现场开标的。
标书服务看法/建议:
1、在写标书的时候,要看清楚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部分,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三个地方来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部分,那个要求比较多的选择填哪一个(注:宁愿多也不少)
(1)第一章,投标邀请里面的合格供应或合格投标人
(2)投标须知表、者投标资料表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撰写标书的时候里面附的资料需要提醒客户以下几点
(1)所有放进标书里面的资料最好都是扫描件,不要拍照
(2)标书里面的合同扫描件都需要有业主的章、以及签订的日期
(3)客户提供的资料、证书、人员证件如有看出疑点或者有造假的痕迹,要及时提醒客户,要跟客户说清楚,不要因小失大,不要因为本次投标而被禁止一年、两年或者更久的时间。
3、要提醒一下客户,在开标前要把招标文件打印一份出来,把合格投标人以及标书里面出现原件、原件核查、原件备查用水彩笔或者红色标标记出来,如招标文件没有出现原件核查,那最好把合格投标的资格部分带去开标,如有写着原件核查的资料就要按招标文件带原件过去。如出现原件备查的字眼,最好是把原件都带去开标现场,如现场评标专家看不清楚标书里面的某一部分证明材料,好在现场有原件查看,以备不知之需。
案例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案例说明:
涉事公司因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罚结果:
取消中标资格,重新招标!
评价:
投标人要提供真实的材料,切勿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轻则取消中标资格,重则1-3年内禁止参与招投标,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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