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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整治执业药师“挂证” 一旦发现撤销注册证

时间:2023-04-24 1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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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3.15晚会曝光了重庆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19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国家药监局表示,将通过整治,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有效遏制“挂证”行为,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据悉,此次整治内容包括,组织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将药品零售企业“挂证”整治与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相结合,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

自查整改阶段,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应于4月30日前报属地市(或县)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亦须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自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今年的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专营“租借执业资格证书”中介业务的“挂证”灰产行业,重庆万鑫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被曝有执业药师“挂证”现象。据央视记者的暗访,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新街“万鑫药房”在挂出“药师不在岗”的牌子时,药房工作人员仍向记者推销血塞通片和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两款处方药。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重庆的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唐氏药房、和平药房、万和医药连锁药房、吉善堂大药房等二十多家药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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