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之窗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学院对山东省考生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1.身高:女生(净高)163cm -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2.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3.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4.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5.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要求:
1.女生身高:158cm(净高)以上;男生身高:170cm(净高)以上;
2. 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
3.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
4.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按照山东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3.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八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1.学费: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5000元/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校企合作):9600元/年;空中乘务(校企合作):10400元/年。
2.住宿费:六人间800元/生/年(带独立卫生间、橱柜、阳台、暖气等)。
第十九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资助政策:学院建有完善的“奖、免、助、贷、补”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基层就业及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开设“绿色通道”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特困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事宜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1.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在新生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院规定处理。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五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535-6911911,6911900。
网 址:http://www.。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
注: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
网址:山东省教育厅http://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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