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在全市30件民生实事暨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阎仕蓉就《全市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中“救助新增农村贫困和城镇低保‘两癌’患病妇女,为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妇女购买‘两癌’保险”事项作了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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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
——遂宁籍或遂宁常住人口(需居住地开具常住证明)中的农村困难妇女(需居住村开具贫困证明)和城乡低保妇女,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ⅡB及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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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额
每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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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
带上贫困或低保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医学证明材料原件等,到户口(常驻)所在地妇联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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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全年均可接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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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此前获得过全国、全省及度政府救助的患病妇女不能再次申报,此类救助为一次性关爱救助,只针对每年新增困难患病妇女。
原标题:《【关注】全市贫困妇女确诊“宫颈癌、乳腺癌”,可以申请救助,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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