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需邮购则另加50元人民币的邮资。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xx年8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六、投标地点:杭州天元大厦5楼弈圣厅(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2号)
七、开标时间:20xx年8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杭州天元大厦5楼弈圣厅(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2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总金额小于500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投标总金额大于500万元的一律按10万元计算,并要求于20xx年8月16日前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帐户,超过规定时限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接受。
形式:现金、银行汇票、转帐支票或电汇。
十、其他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人:唐丽娜、杨建
电 话:0571-85860252,85860255,85860251
传 真:0571-8586025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帐 号:120xx21209006759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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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故城县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故城县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已由故城县发展改革局批准的故发改【20xx】19号、故发改【20xx】20号文件,已在故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河北省故城县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
工程地址:故城县郑口镇康宁东路55号,故城县医院院内北部,门诊楼以东。
工程内容:项目新建一栋13f+1/-1层框剪结构病房楼,建筑面积为27445平方米。
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资金来源:除上级拨款外,其余由地方配套加自筹 。
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建设工期:500日历天
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报名条件:
投标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意投标者可到故城县政务中心a区一楼领取报名表,并报名。
三、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xx年3月16日至 20xx年3月 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带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外省企业进冀衡备案证、衡水市建筑市场备案证(衡水市建筑市场管理处备案签发)、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在衡水市招标办备案后签发的、外地企业需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项目所在地公证处公证】,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除持原件外需另带两套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备案。
领取报名表及报名地点:故城县政务中心a区一楼。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318-6339012
招标人:河北省故城县医院
联系人:故城县医院基建科 联系电话:0318-5389981
代理单位: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凯 联系电话:
20xx年3月16日
精选招标预告写范文(推荐)三
本招标项目为保利西江月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太原保利晋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 zkf
2.2项目概况: 招标建筑面积304999.19㎡。
2.3项目地址:晋源区西寨南街28号
2.4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或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01月24日至20xx年0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须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物业经理上岗证或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太原房地产信息网、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招 标 人: 太原保利晋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邮 编:030001
联系人:项目一部
电 话:0351-2
精选招标预告写范文(推荐)四
招标人:
招标范围:
施工地点: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
投标人资质及相关要求: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3、《_______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一、投标时间及施工工期
(一)投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招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答疑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答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后____天内有效。
4、投标截止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二)进度计划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发包人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三)工程开工和工期
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期历时________天(日历日)。
(四)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发包人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投标人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发包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发包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发包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投标人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投标人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发包人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投标人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经发包人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保证金
(一)工程款支付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发包方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签证;
(3)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三)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投标保证。其形式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有价证券抵押或国内现行的其他保证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列举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退还。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装______年。
2、保修期从发包人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_____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竣工后,投标人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发包人。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发包人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于____%,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2、投标人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3、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4、工程竣工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_____符合建筑工程档案要求的资料三套,其中二套为原件。
5、本招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招标预告写范文(推荐)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
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
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
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
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
h类:工程标底编制;
i类:其它类。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
□审查投标人资格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协调合同的签订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酬金计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2)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费用(如交易中心服务费、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交通费、标底审查费、广告费等)
3.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归代理人所有。
4.招标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本合同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七、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币种、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委托人不得对代理人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件另有规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通用条件: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需要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条件。
2.专用条件:指委托人与代理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通用条件做出的补充、修改或具体规定的条件。
3.“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委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托人和代理人以外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如投标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
6.合同酬金:指委托人依据合同应向代理人支付的费用总额。
7.招标代理期限:指委托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天数。
8.图纸:指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满足于本工程招标需要的图纸(包括计算书、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9.书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包括电传、传真、电子邮件或手写、打英复印的各种通知书、任命书、委托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0.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据合同或法律,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者合同期限顺延等其他要求。
11.违约责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合同或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合同文件和解释顺序
1.除非专用条件另有规定,本合同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专用条件;
(4)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条图纸:
1.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代理人提供图纸。委托人在合同中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委托人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
2.代理人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有关工程标底的计价办法和规定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二、代理人的义务
第六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招标代理工作计划、招标文件等,并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范围实施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代理人有义务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条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招标内容。对招标中各项计算数据、技术分析结论等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理人对招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投标咨询。
第十条对委托人委托代理的事项,代理人应合理运用专业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招标代理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通用条件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代理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十二条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尽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五条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标失败的,委托人应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由专用条款约定。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内,提供与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计划立项、规划许可证明、资金到位证明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委托人应对代理人完成的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清单、标底、答疑纪要等)进行确认。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代表保持与代理人联系,代表委托人负责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第十九条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代理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授予代理人以下权利:
1.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询。
3.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对工程现场踏勘的权利和参与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合同的订立。
4.代理人有权阐述对工程投资计划、质量与工期要求等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代理人依据合同规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获得酬金。
6.代理人对招标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7.代理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要求。
8.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五、委托人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代理人询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有足够的理由认定招标代理专业人员不按招标代理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招标代理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在招标过程中有权审阅代理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并可以提出不违反任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的修改意见。
5.委托人有权依据合同检查、监督代理人工作,并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业务工作总结。
6.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六、代理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代理人的责任期即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双方应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条代理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四条代理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七、委托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理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由于委托人的主观干预,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应当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代理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代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代理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赔偿。赔偿数额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数额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飓风、地震、洪水、政策变化或其他非当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等造成招标代理工作中止或暂停等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在约定的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向违约人提出索赔。
第三十八条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九条双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或者依据约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条件成熟时,本合同终止。
九、代理业务的酬金
第四十条正常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招标代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理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代理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条支付工程招标代理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条因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代理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代理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外或委托人有特殊要求时,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代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代理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发生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代理人承担。
第四十八条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奖励费用。
第四十九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条本合同任何文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2专用条款
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给代理人_________套图纸。提供图纸的时间:_________天。
第四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程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除使用汉语语言文字外,还使用语言文字。两种语言文字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六条
1.代理人应给委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其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给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提供资料的时间:_______天。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_________日内对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人授权_________为本招标代理业务代表,其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合同酬金20%的赔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酬金(扣除税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当工作量完成_______%时,支付酬金_______元,剩余部分酬金待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双方同意用(币种)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八条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委托人获得或增加经济效益的20%作为奖励费用。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奖励费用:_______
第五十一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代理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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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工程之招标文件,现自愿就参加上述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遵守x x 县招标投标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招投标工作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开标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对招标文件条款及内容提出异议。若有违反,同意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弄虚作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弄虚作假行为,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7.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及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8.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
9.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10.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11.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恶意提高工程造价的行为。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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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背景今年是城市建设提升年,按照西安市阎良区委、区政府提出把阎良建设成为“亚洲一流、世界著名”的中国航空城总体目标,提升城市品位,凸显航空城特色,营造航空城文化,打造渭北地区商贸中心,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城区精选人民路、胜利街两条街做为特色风貌街,编制航空文化一条街、商业步行街一条街空间景观规划设计,现向全省进行公开招标,热忱欢迎省内规划景观设计单位参加竞标。
二、设计范围与深度要求(一)人民路(航空文化一条街):全长6000m,纵向30—50m。(二)胜利街(商业步行街):全长1100m,纵向30—50m。(三)提出整条街道改造的目的、风格、特色、烘托的氛围以及开发建设策略等。(四)街道平面和沿街立面改造的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包括布局、造型、尺度、材质、色彩、建筑小品以及绿化品种搭配等。(五)各类城市构成要素和景观要素的详细设计方案。(六)夜间景观照明设计方案。
三、报名条件(一)具有城市街道景观设计经验,具备以下任何一种资质的省内设计单位。a.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b.建筑设计甲级资质、c.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d.城市雕塑设计甲级资质。(二)城市街道景观设计公司,必须是独立实体,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不接受采用联合、合作等形式组成的设计联合体。四、报名时必须提供的相关资料(一)设计单位简介。(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及复印件。(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四)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简介。(五)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中设计的同类项目业绩简介。(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报名时间(一)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为有效报名时间。(二)设计单位可通过传真、信函(时间以发件地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
六、资格预审(一)由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情况、设计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审查评比后,从报名单位选取4名设计单位参与投标,并发出正式邀请函及招标文件,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二)取得邀请函及招标文件后,入选设计单位应于10日内,将参与投标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西安市规划局阎良分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联系单位:西安市规划局阎良分局单位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前进西路邮编:710089
联系电话:029—86875203
联系人:白先生传真:029—8620xx54 e-mail:
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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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县汽车站
2、建设单位: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3、工程地理位置:线的交汇处西南角在高速公路切口处。
二、自然条件
l、极端最高气温
2、极端最低气温
3、年平均气温
4、年降水量
5、历年最大风力
6、历年最大风速
7、雾
三、设计要求
1、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号《关于县汽车东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为依据。
2、符合交通部《汽车客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xx)和建设部、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建设设计规范》(jgj60-99)。
3、基本符合县规划办公室《县汽车东站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4、设计方案经济实用、美观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和方便旅客,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表述清楚,如:征地面积、车站实际使用面积、停车场面积、主站房建筑面积(候车室、售票厅及分层面积)和辅助设施建设面积等。
四、招标要求说明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采取邀请设计单位的方式参加方案设计,自愿接受邀请的设计单位须交保证金5000元,并按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踏勘。
3、本次方案设计招标获胜的单位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单位。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计方案无效:
(1)不响应设计招标书的;
(2)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踏勘;
(3)逾期送达设计方案的;
(4)设计方案未达到《**省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
(5)方案设计一般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规定的各项指标±5%,如特殊情况可作说明,停车场面积加大不受限制。
5、设计单位报送的方案设计文件为七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包括相关资质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备查使用。正本文件应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并由法定或其授权人及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具体编制负责人签字盖章,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注明"正本文件"字样,其余文件为副本,供评标使用,副本文件和其它资料不得有任何显或隐示设计单位的文字和标记。
设计单位应将上述副本文件和密封的正本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指定地点。
6、投标书递交地点:
联系人:联系电话:
7、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午时
设计方案送达截止日期:年月日午时
五、设计单位承诺
设计单位在规定设计方案的同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的承诺书。
1、对设计进度、深度、设计质量、优质服务方面的承诺:
2、初步设计所需时间、施工图设计所需时间:
3、设计费用的报价为工可批复的全部建设项目,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总费用必须按国家标准计取,并按其设计费报价提出优惠率,计算出实际报价,并说明有关附加条件。
六、评标办法
按《县汽车东站设计招标评标细则》执行。
七、双方应提供的文件资料:
l、邀请单位提供设计基础资料
(1)省交通厅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县规划办公室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3)设计方案招标书。
2、参选方案设计单位需提供以下文件:
(1)按照设计规范要求的深度提供工可批复的全套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交通路网规划,环境布置,主站房效果图。
(2)方案设计说明书及经济技术分析资料,工可批复各项目设计图及说明。
3、方案设计图及说明书图册规格为a3,共7套(含正本文件一套)主站房彩色喷绘图幅为al,共1套,另增加总平面规划图,主站房一层平面图各一张,图幅为al。
4、设计费用投标价必须采用双信封法,一信封为末署名的包装在副本文件内,另一信封签字盖章后包装在正本文件内。
八、签订规划设计合同的主要条件和要求
l、方案经评审选定后,建设单位与申选单位签定设计合同,设计费用按现行国家标准给予优惠。
2、申选单位的设计方案不再另行收费,落选单位的参选方案付给工本费___元,并退还押金,落选单位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建设单位。专家评定为无效设计方案的单位不付工本费,并不退还押金。
九、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号《关于县汽车东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县规划办公室《县汽车东站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3、县汽车东站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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