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康复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肿瘤康复网 > 激励实操:股权激励的六定要略之【定类:确定进行激励的股权类别】

激励实操:股权激励的六定要略之【定类:确定进行激励的股权类别】

时间:2019-06-11 11:58:12

相关推荐

科学的股权激励方案,不是拍脑袋决定的,一定是在兼顾了效率、公平、行为约束和操作规范的基础上,能充分激励员工自动自发为公司奋斗的可实施性方案。

股权激励方案是企业股权激励制度赖以实施的设计图,对企业能否建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能否设计出一套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股权激励方案,则取决于企业在设计方案过程中,对“定人、定类、定价、定量、定条件、定退出”这六大关键要素的通盘设计与把控。

上一期分享了第一步【定人:确定激励对象】

本期分享第二步【定类:确定进行激励的股权类别】

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时所受法律约束较小,灵活性比较大,主要的激励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身股(分红股)

身股和银股是民间概念,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出自历史上的晋商模式,即“出资者为银股,出力者为身股”。

身股,也被称为顶身股,是晋商对股份制的一个特殊创造,目的是给不出资的优秀员工一定的股份,使其参与商号的经营、管理和分红,身股制被誉为“封建时代最先进的物质激励方式”。

获得身股,需要很高的门槛,只有极少数非常优秀的员工才能得到。不过,身股的激励效应是巨大的。

身股的形式,也被常常用于现代企业的员工激励中,身股拥有一般股份的分红权,但不具有继承、转让和表决权,因此又是也被称为“分红股”,又称为技术股、在职股。

二、银股(资金股)

银股,享有分红权、转让权、继承权和表决权,银股所有者是公司股东,是实际的掌控者,基本等同于现在工商注册中的股份(资金股)。

资金股是指投资人根据其出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而享有的股东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权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其法律特征如下图:

三、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一种可期待的选择权,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预期效益,企业不会为此支付现金,降低激励成本,且激励效果较好,同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加快公司实现短期经营目标。但是该模式最大的弊端是容易造成股份分散,导致公司决策效率降低,企业价值减损。且激励效果不具有持久性,一旦员工行权成为股东,便无从限制和约束。

股票期权主要适用于初始资本投入较少,资本增值较快,且在资本增值过程中人力资本增值明显的初创期、高新型公司。

进行股票期权激励时,需要明确以下细节:

四、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顾名思义并非实际认购或持有的公司股票,只是获取企业未来分红权的凭证或权利。因此,虚拟股票的发放不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虚拟股票具有内在约束力和激励性,持有者须努力工作并创收,使企业盈利不断增加,方可获得更多收益。

虚拟股票比较适合于增长较快,现金流比较充裕的公司。

—————本期分享完毕,谢谢大家!—————

特别说明:

关于股权激励的六定要略共计约6篇,包含了“定人、定类、定价、定量、定条件、定退出”。下面几期陆续分享敬请关注,谢谢!

上述主要内容来源于清华大学出版社6月出版的《股权一本通:股权分配+激励+融资+转让实操》,全联军着。

如果觉得《激励实操:股权激励的六定要略之【定类:确定进行激励的股权类别】》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