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的“马路杀手”们!!
注意了!!
这两个月!!
水头将开展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加强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消除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十项工作措施》(南道安领导小组〔〕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特开展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
8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期2个月
整治重点
1
无牌、套牌、假牌、非法拼装、改装、逾期未检验、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
2
无证驾驶,违法超员,曲线竞驶、飚车追逐;
3
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乘坐;
4
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
5
酒后、醉酒驾车;
6
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拼装等不符合国家标准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企业和单位。
整治措施
一
强化源头管理
e
1.重点排查无牌、到期未检验以及报废摩托车。凡符合注册条件或到期未检验的,如在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督促及时办理上牌和检验业务;不符合注册条件或已达报废标准的,督促及时做好报废工作。
2.对全镇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以及不符国家标准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企业、单位进行整顿,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
3.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作用,加强日常交通安全劝导,确保涉及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不出站、不出村。
4.在有市场管理、税务等部门登记且手续完整的二轮摩托车销售店推广二轮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对“不免检”的二轮摩托车采用人工检测,并严格按照有关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规范办理相关业务工作。
二强化路面管控
1.结合“逢十”和“周末夜查”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对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最大限度的杜绝和减少无牌无证车上道路行驶。对车辆逾期末检验和驾驶人逾期末审验的,要督促补办检验和审验,对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条件和驾驶人达到注销条件的要及时办理手续。
2.对人行道、广场等路外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开展整治。
来源:中国水头世界石都(ID:zgstsj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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