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我们的家园更整洁、城市更靓丽,
遏制影响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幸福指数,
形成“人人讲文明,处处树新风”的和谐景象,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设
“不文明行为曝光栏”,
对城市管理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现在我们来看看今天曝光了哪些不文明行为
1
违法时间:4月16日
违法地点:柳州市洛维路西段北侧规划路网工程规划一路,规划三路,规划五路工程工地内
违法当事人: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描述: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2
违法时间:4月1日16时
违法地点: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北侧竹鹅溪南侧祥源翡翠湾居住小区1#-4#楼及地下室工程工地
违法当事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行为描述:建筑土方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壹万元整
3
违法时间:4月17日
违法地点:柳州市静兰路东一巷工地旁路段
违法当事人:柳州市山亿土石方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描述:施工车辆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壹仟元整
曝光不是目的 下期还会继续
希望大家都能从自身做起
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
城市形象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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