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我们的家园更整洁、城市更靓丽,
遏制影响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幸福指数,
形成“人人讲文明,处处树新风”的和谐景象,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设
“不文明行为曝光栏”,
对城市管理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现在我们来看看今天曝光了哪些不文明行为
01
违法时间:3月29日11时
违法地点:柳州市天山路南一巷20号内
违法当事人:柳州市鱼峰区卓记饮食店
违法行为描述:超出门槛和窗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贰佰元整
02
违法时间:3月13日10时
违法地点:柳州市西堤路川海·汇景龙湾工程工地内
违法当事人: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描述: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壹万元整
03
违法时间:12月9日9时
违法地点:柳州市静兰路9号华展华园2栋负一层6号
违法当事人:柳州市城中区胖胖唐记猪脚粉店
违法行为描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贰佰元整
04
违法时间:12月9日9时
违法地点:柳州市静兰路9号华展华园2栋负一层12号
违法当事人:柳州市城中区冰柠屋甜品店
违法行为描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贰佰元整
曝光不是目的 下期还会继续
希望大家都能从自身做起
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
城市形象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
编 辑:王小玲
责任审核:计武俊
校 对: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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