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位同学请注意:
我院现接受深圳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现将有关通知如下,请各位有关同学仔细阅读,并按以下要求申请:
申请流程
一、学位办新规
按照本科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时间算起,需半年内申请学位。例如:6月申请本科毕业证的同学,11月必须办理学位申请,本批次未申请学位的,以后将不再授予学位证书。
二、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2条方可申请)
1.在读期间通过广东省学位英语统考并且成绩合格(深圳大学学位英语考试);
2.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各科成绩达合格以上,对平均分无要求)。
三、申请时间
1.10月26日-31日(周六日:9:00-11:30;14:00-17:30);
2.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前来申请。
四、提交材料地点
深圳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119室,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寄送。
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下方阅读原文填写登记):/LE29iVG。
2.《考生信息简表》(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并打印1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本科毕业证书正面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学士学位英语成绩单(成绩查询网站:http://ehall./jwapp/sys/crwycjcx/syk/logout.do)
6.蓝底彩照一式三张,注意:提交的纸质彩照必须与提交我院的电子照片一致。
7.可委托代办,但委托人务必保证材料准确无误。
请需要申请学位证的同学准备好上述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一律返工,由此而影响申请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责任自负。
六、发送电子照片
按附件要求拍摄电子照片并将电子照片发送到267495077@(邮件命名:专业+姓名+学位证照片,照片命名:身份证号码+姓名),申请期间如核查照片不符合要求,将邮件通知更改,请同学们留意邮件。
七、领取证书
本期学位证书预计在1月中旬颁发,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如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出示经公证处公证的代领委托书及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具体领取时间届时请留意通知。
附件:深圳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摄像要求
深圳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摄像要求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50号《关于调整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的通知》精神,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增加学位获得者的电子照片。照片作为学位获得者的特征信息,是学位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学位授予信息年报中提交的电子照片一律采用数码照片,不得采用扫描照片,且必须与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一致。
考生自行到所在地具有拍摄身份证像、港澳通行证像资质照相馆进行电子摄像,摄像后打开电子像检查像素和大小,如不合以下要求的必须调到合格或重新拍摄符合要求为止,合格后再付摄像费用。请确保电子照片采集规格和纸质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将一律返工,损失自负!
一、电子摄像要求
1.像素:150X210
2.大小:≤10KB
3.格式:JPG
4.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5.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6.电子像命名:检查符合以上要求后,再以18位身份证号+姓名为文件命名,例如:440301199001011234+姓名 (共22位,中间无空格)。
注意:先发到自己邮箱保存,再发到学院邮箱:267495077@。邮件主题注明专业名称,姓名,切记!
二、纸质照片要求
1.质量要求:务必用相纸洗出来,不得用打印纸打印相片。
2.相片规格:3cm×4.5cm(大一寸)。
3.相片数量:一式三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好姓名、准考证号,墨水干后再装入相片袋并在相袋上写好姓名。
地址:深圳大学南校区计算机与软件学院119-121室
电话:0755-26977043
微信:sdzk121
Q Q:3129324068
点击“阅读原文”在线填写申请学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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