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公布了至和路北,瑞丰路东地块的控规调整。
No.1
基地区位
地块位于至和路北,瑞丰路东侧,占地7.57公顷。
No.2
已有规划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总部基地控规调整》(.04)要求,规划地块①为广场用地(G3),地块②、③为研发商业混合用地(Mx+B),其中地块③南侧单独划分有一地块内部绿地,规划为下沉广场,图则内地块③南侧建筑控制后退线65M。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30)》动态更新成果显示:
●现行园区总规已落实既有控规的用地及功能
●规划明确①、④地块为广场用地(G3),②、③地块为研发商业混合用地(Ma+B)
●规划轨道交通3号线和8号线从基地内穿
No.3
基地现状
基地内部现状为空地,东侧为现状住区,南侧为沪宁铁路园区站,基地南部三号线已完成施工。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地在允许建设用地区域内,故本次规划调整不涉及土地规划调整。
No.4
控规调整
B-10-01地块控制指标
调整内容:将原研发商业混合用地调整为科教研发、商业、商务办公用地,调整地块指标。
建筑退线:建筑退北侧、西侧地界至少10米,其中至少3米为绿化缓冲带;建筑退南侧地界至少5米,其中至少3米为绿化缓冲带;建筑退东侧地块不做控制要求。绿化缓冲带内不得设置停车、硬地。详见图则。
B-10-02、B-10-04、B-10-05地块控制指标
B-10-03地块控制指标
调整内容:将原总规广场用地和研发商业混合用地调整为科教研发、商业、酒店、商务办公用地,调整地块指标。
建筑退线:建筑退北侧地界至少10米,其中至少3米为绿化缓冲带;东侧退线需满足预留规划站点的控制要求;建筑退南侧地界至少5米,其中至少3米为绿化缓冲带;建筑退西侧地块不做控制要求,绿化缓冲带内不得设置停车、硬地。详见图则。
地块统筹指标
☑各地块地上、地下应整体开发
☑B-10-01和B-10-03地块功能统筹考虑,其规划功能包括研发办公、研发配套、商务办公、商业、酒店
☑B-10-01和B-10-03地块总建设量中,商业和商务办公计容建筑面积应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2%,酒店计容建筑面积应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科教研发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1%
☑B-10-01地块东侧,B-10-03地块西侧应设置开放空间与B-10-02地块广场用地相衔接
☑B-10-01、B-10-02和B-10-03地块地下建筑地坪限低-30米。
☑停车配建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试行版)》的70%进行配置,另需提供不少600个公共机动车停车位
☑地下一层的开发建设应与轨道交通8号线、3号线、以及预留规划线路的无缝对接,沿地铁线路的建筑布置应对地铁的出入口、通风亭、变压所等构筑物统筹考虑,在满足地块内停车等相关公共配套设施需求的前提下,应统筹规划地下商业开发
☑地下空间的开发需满足相关规范及建设要求
☑ B-10-03地块南侧需设置一处下沉广场
☑B-10-01和B-10-03地块内裙房需设置屋顶绿化
☑详见地块地上、地下一层及地下二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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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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