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由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王夕凯为首的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固镇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也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固镇县办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夕凯等人在至底期间,为索要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成帮结伙持械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构成聚众斗殴罪;多次辱骂恐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殴打、恐吓的方式,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王夕凯等人的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地方经济社会秩序,直接或者间接地破坏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并围绕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庭审时间长达一天半,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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