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浦东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128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3号),制定本通知。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条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第二条 征集范围
专题1、集成电路
研究目标:加快集成电路关键领域产品开发,提升集成电路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集成电路企业。
研究内容:支持面向智能移动终端的射频、音视频芯片研发;支持面向智能交通的ADAS芯片、车规级MCU芯片、5G车路协同的下一代ETC芯片组、激光驱动芯片研发;支持基于RISC-V指令集架构的处理器芯片研发;支持超高清视频智能编解码SOC芯片、可变分辨率的图像传感芯片研发;支持应用于工业控制、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联网等领域的控制、交换、安全、驱动等功能芯片研发;支持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材料用关键零部件和配套材料研发。
执行期限: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2、5G新一代通信
研究目标:加快5G通信相关产品研发,提升5G企业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支持5G新一代通信领域的核心元器件、模块、终端和测试设备研发,需符合3GPP关于5G的相关规范标准。
执行期限:9月30日前完成。
第三条申报要求
1、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项目申报主体须由新区企业牵头,联合1-2家上海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性平台共同申报。项目承担方需要有较强的项目研究基础、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合作单位必须为一级法人单位且在合作项目相关技术领域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合作对象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需是上海地区市属及以上单位。合作协议应是1月1日后签署的协议。
3、联合攻关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资助资金应保障合作机构的各项经费支出。
4、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第四条 申报程序
(一)电子文本提交
1、申报单位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所发布的条件和内容,在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服务平台(平台网址:/web/)上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相关材料包括:
i.项目申请表;
ii.项目可行性方案;
iii.合作协议书;
iv.视项目情况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已获知识产权、资质证明、前2年年度审计报告等(此项请合并扫描在1个PDF文件上传)。
3、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下午17:30。
(二)书面材料提交
1、获立项支持的项目,在线打印申报材料2份,项目任务(合同)书4份,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方为有效。申报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2、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任务(合同)书分开装订,加盖公章。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申报材料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份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3、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二楼78号科经委窗口
报送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30~16:30
材料报送联系电话:曹老师,68542222-82124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熊老师(专题1),28282440
牛老师(专题2),28282434
附件: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申报表.doc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电子信息产业)可行性方案(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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