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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资阳晨风建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及时清运小区生活垃圾,导致小区生活环境脏乱差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清理前
事件回顾
近日市创文创卫办督查时发现,雁江区黄泥巴山小区垃圾桶无盖、垃圾堆放较多未及时清运。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庚即到黄泥巴山小区现场进行走访调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由于黄泥巴山小区环境卫生责任主体单位资阳晨风建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及时清运小区生活垃圾,导致小区生活环境脏乱差。该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对资阳晨风建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当场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目前,资阳晨风建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完成小区垃圾清运及垃圾桶清理工作,并安装上了垃圾桶盖。
清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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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们将加强对市中心城区此类现象的巡查,对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市民居住环境,助推“五城同创”工作,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资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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