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新生工作将于9月 20 日至 24 日进行。具体如下: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01
普通中专
普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市(区)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并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依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在当地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实施录取。
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普通中专,实行注册入学。考生须具有陕西省户籍或陕西省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5周岁;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周岁。
02
五年制高职
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陕西省户籍,并达到招生录取当年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市(区)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并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依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在当地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实施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区)填报志愿,考生须提供本人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交由市(区)招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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