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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答记者问(三)

时间:2020-04-18 0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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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外事组组长、市人社局局长张贵昌:对于这个问题,人社部出台了专门的规定,我市严格遵照执行。关于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同时,被派遣劳动者适用上述规定,其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关于工资报酬问题,对因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延迟复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辽人社明电〔〕10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人员的工资待遇不适用此项政策。因响应当地政府延期返程号召,企业要求有关职工(针对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工作岗位人员、高风险人员)延期返岗,如职工不能通过其他形式提供正常劳动,有关工资待遇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企业也可参照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职工在工资待遇方面的相关做法。

3、在这场抗击疫情阻击战中,我们有大批医务、防疫人员及基层工作人员奋战在最前线,特别是驰援湖北、武汉的医护人员,面临很大的风险,如果他们因为工作而被感染,我们有什么保障措施?

旅游外事组组长、市人社局局长张贵昌:我市出台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实施意见》,《意见》就保障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受组织委派支援湖北的医务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做出明确规定:一是缩短工伤认定时限。工作人员被确诊感染后,所在单位应当30日内向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们及时指导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箱、微信或传真等方式提交申请,在受理5日内做出认定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认定人员的近亲属及其所在单位。如遇紧急情况,我们将开辟绿色通道,专人专办第一时间开展工伤认定,当天做出认定结论。二是加速工伤鉴定进程。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被认定为工伤的人员,在医疗期满后,携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病历、诊断书复印件即可申请工伤鉴定,我们将按照即来即办原则,在受理后迅速组织医学专家做出鉴定结论。三是从速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对疫情期间参与救治、防疫等医护工作人员,被认定为工伤且正常参保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对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取消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限制,因治疗需要在非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抗击疫情一线人员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于20日前向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当月支付;20日后申报的,下月支付。

4、 我市中小学原定开学时间为3月1日,如果延迟开学的话,怎样把 “停课不停学”的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组组长、市教育局局长佟民: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新学期课程线上教学开展时间不得早于原计划的正式开学时间。为切实保证教学进度不受疫情影响,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订了《葫芦岛市中小学春季开学后“停课不停学”工作预案》。主要通过三个渠道实现“停课不停学”。一是用好线上教学平台资源。市教育局已与中国教师教研网“知行云”课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线上平台进行对接,积极筹备开展线上课堂,各推荐平台及资源在疫情期间均为免费使用。二是用好国家资源。教育部将于2月17日开通“国家网络云课堂”。对于教师录课有困难或实际情况不支持使用线上教学平台的学校,可推荐使用“国家网络云课堂”提供的线上课程开展自主学习。三是用好电视资源。对于部分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教育部将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电视频道播出有关课程。我们也将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及时通知和安排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的中小学生在家观看学习。

5、据了解,家长们非常关心开学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学生群体的健康安全?

教育组组长、市教育局局长佟民:校园防控工作是全市疫情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联防联控,全力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根据“十大常规举措”和“六项应急措施”制定落实“两案十制”。“两案”即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和学校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十制”即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清洁制度、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和教师采取“人盯人”措施,对每一个师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开展14天回溯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师生疫情台账,确保信息全、情况清、底数明、数据准。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校园管控“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疫情向学校蔓延,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6、目前,中高考时间暂无推迟,学生除了自主在家学习外,教育部门对我市中高考考生的学习复习有什么具体安排?

教育组组长、市教育局局长佟民:针对中高考考生的学习复习,市教育局将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按照我市关于春季开学“停课不停学”相关工作部署,有效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中高考考生学习复习工作的统筹安排。我们将提前制定教学方案,科学调整教学计划,充分发挥教研部门和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指导毕业年级学生的学习复习,确保复习备考有序平稳进行。二是线上教学安排做到“一校一案”。我市中高考考生的线上学习主要依靠本地线上教学平台资源来开展。坚持以直播录课为主、网络资源为辅,由市教育体育事务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工作,全力配合各毕业年级教师进行网上授课。全市各初中、高中也将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具体计划,合理安排复习课程、模拟考试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延迟开学对中高考考生带来的影响。三是加强家校协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将学习复习工作的安排部署、线上课程开放时间、课后作业等内容及时告知家长,积极争取家长的支持和理解,引导家长负起监管责任,及时疏导孩子的紧张情绪,家校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舒适的备考环境,让孩子专心复习、积极备考。

7、依法依规上网是每个网民的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您对网民朋友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白瑞升:当前,全市上下正在紧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市网民朋友、各类网站、新媒体以及自媒体从业者,对网络疫情信息要认真甄别、科学分析,权威信息要以各级党委政府和权威新闻媒体官方发布为准,对未经证实的信息要自觉做到不发布、不转发。各类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要保证内容发布的真实、准确。严禁发布未经核实、不利于国家和社会稳定、易引发群众恐慌的信息。要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特别是已确诊病例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详细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朋友应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相信科学、甄别谣言,不盲目跟风、不哗众取宠,自觉抵制、反驳网络上的不科学、不文明言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8、如何做好现阶段的网络权威信息发布工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白瑞升:市委网信办通过各级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进行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权威信息发布,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向发布立体化网络覆盖格局。通过政务新媒体工作群、社会自媒体工作群、县(市)区工作群,构建新媒体传播矩阵。积极利用“两微一端”,在“葫芦岛发布”、“葫芦岛宣传”、“葫芦岛广播电视网”等政务头条号、抖音号、公众号及微博、网站多个平台推送官方疫情动态、专家科普视频、医务人员抗疫日记、基层工作动态等信息,陆续推出微信H5网络视频、歌曲MV和朗诵等文艺作品,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强大正能量。

9、社区外来人口排查的范围及重点是什么?

社区组组长、市民政局局长韦跃清:社区要每日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实行拉网式排查、网格化管理,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迅速登记上报。把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人员以及来往或途经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直接或间接与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人员接触的、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本地外出返回人员作为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逐一全面登记来葫、返葫的详细信息。对已经排查出的外来人口,全面落实防控包保责任和监测体温等具体措施,对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群体必须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10、近期,我市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封闭管理的方式方法有哪些?

社区组组长、市民政局局长韦跃清: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分类划分防控区域,确保有效封闭,只留1个进出通道。对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小区物业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并负责监督检查。对物业弃管的居民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社区干部、市及县(市)区部门下派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开放式居民小区,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市及县(市)区下派干部参与,有条件封闭的一般只保留主要通道;无条件封闭的,实行片区、楼栋封闭管理,采取围栏或警界线等方式隔离后实施防控。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可采取关闭大门、设置警戒线、设置障碍物等方式,通道封闭处要张贴或悬挂告示并标明开通的进出口,有条件的社区可安排工作人员或志愿者进行宣传引导,争取群众支持、减少群众不便。

11、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踊跃捐赠,请介绍一下目前我市接受社会捐赠情况?对于捐赠款物如何分配使用管理?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马艳莉:自《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接收社会捐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物资的公告》发布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截至2月13日,市红十字会累计接收捐款4995256.28 元,转出1450640元;累计接受捐赠物资价值293757元,转出293757元;累计接收款物合计5289013.28 元,累计转出款物合计1744397元。

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每一笔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使用。接收捐赠款物后,及时向捐赠方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对接收的捐赠物资,除定向捐赠外,其余全部转交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办理相关手续。为确保捐赠款物使用管理公开透明,按照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安排,定期向社会发布捐赠公示,现已公示2期。疫情防控结束后,市红十字会将全面公开捐赠款物的总体接收和使用分配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葫芦岛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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