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治区医保局的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在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这两项医疗服务时,所使用的核酸或抗体检测试剂如果属于公立医疗机构自行采购的,可以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收费。 不过,试剂的收费需执行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收费。如果属于政府调拨或社会捐赠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另行收取试剂费用。
▲表格来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
住院的发热病人、呼吸病区住院的病人、经呼吸科会诊后怀疑感染新冠病毒的住院病人,是防疫重点关注人群。自治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上述类别病人开展检测的,检测服务费标准收也按此次临时制定的价格执行。核酸、抗体检测试剂的医保支付标准,则按不高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联盟区域集中采购最高中选价格的实际价格执行。自愿检测人员的新冠病毒检测费,可从个人医保账户支付。
据悉,该政策自6月22日起执行,本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结束后将自动失效。此前,各公立医疗机构在提供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服务时,存在高低不等的收费标准。该政策施行后,这两项服务的价格得到统一。
▲资料图。来源:新华网
截至6月19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布了
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其中,梧州市有5家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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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南国早报、健康八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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