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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7:13:18 在线咨询
根据《高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高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体检岗位为高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体检人员为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4月10日(周五)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和400元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高青县卫生健康局(高青县清河路9号)八楼会议室集合。请体检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并遵守体检须知(见附件2)。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6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
7、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附件: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4月3日
原标题:高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体检公告
原链接:http://www./art//4/3/art_4600_1911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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