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出台“18条意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工商联共同召开座谈会听取非公经济界人士对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2月19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共18条,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注意严格区分“七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的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防止任意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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