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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48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6-28 15: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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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建议字〔〕99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学前儿童进行眼部健康筛查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眼健康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重要指示精神,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教育部等部门扎实推进贯彻落实,合力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

一、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顶层设计

一是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工作机制。4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视频会议,部署持续推进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印发《实施方案》分工方案,细化职责任务,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函》,会同中央宣传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综合防控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重大调研和督促检查等。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任务。

二是完善减负政策。12月28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结合深化教育改革,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等减负措施,从源头上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

三是推进改革试验试点。教育部批复同意29个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8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改革试验和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体育总局开展全民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健身活动。

四是贯通体育锻炼与近视防控。教育部召开学校体育美育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会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通过体育锻炼促进近视防控,推动地方和学校严格落实青少年学生每天1小时校内体育活动,推动家长引导和督促青少年完成每天放学后1—2小时户外活动。体育总局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完善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标准,积极推动青少年利用社会体育场地资源进行体育锻炼。

二、规范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

为切实落实《实施方案》,做好学龄前儿童眼保健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9号),推动各地落实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

一是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13号,以下简称《服务规范》)、《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卫办妇社发〔〕26号)要求,在基本公共卫生13次儿童健康服务中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对于0—3岁儿童检查眼睛是否有异常,对于4—6岁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视力,发现问题及时转诊。

二是建立完善0—6岁儿童视力健康档案。推动各地依托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建立完善0—6岁儿童健康档案,在儿童健康档案基础上建立儿童视力健康档案。同时,依托基层信息化能力提升等工程,积极推动信息化工作,尽快实现0—6岁儿童视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

三是加强培训与指导。组织召开全国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工作会,安排部署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在武汉、南宁、西安举办了3期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培训班,针对儿童眼结构及视觉发育特点、视力检查方法,儿童弱视、近视、斜视以及常见儿童眼病诊治等内容培训省级师资500余人。同时,要求各地开展省内逐级培训工作,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有1名儿童保健人员参加过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四是加强考核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求各地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建立完善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纳入地方责任考核,确保任务完成。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与考核结果挂钩,通过多种手段,切实提高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覆盖率和视力电子健康档案的完整性。

五是完成近视率核定。根据《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财政部部署并完成各省份近视率核定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教育部将学生视力健康状况抽查纳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抽查复核项目,完成各省份近视率抽查,确保各地近视率数据“双保险”。经查,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3.6%。

三、积极开展学生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一是将近视防控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板报、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知识和技能。

二是成立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组织专家开展全国性宣讲活动,着力推进儿童青少年防近工作。举办全国青少年爱眼知识网上有奖竞答、开展“保护学生视力大家谈”征文、组织开展“保护眼睛,从小抓起”专题宣传等活动,收到良好的近视防控宣传效果。

三是利用每年6月6日全国“爱眼日”,开展集中性宣传活动。要求各地各校组织开展爱眼护眼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主题班会、主题板报、主题讲座、主题作文、眼保健操或正确坐姿评比等形式,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强化学生爱眼、护眼意识,促进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争取家长对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四、改善教室采光照明环境

我部联合财政部、原卫生部共同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5号),对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与黑板配备等进行具体规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10号),明确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将改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等统筹纳入保障基本教学条件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要保障教室自然采光、室内照明和黑板材料符合规范要求,每个学生都有合格的课桌椅。,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5号),要求各地在实施全面改薄项目时,要以《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国家标准、教育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为基本依据,作为底线要求。各地按照文件要求,通过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全面改薄等教育工程的实施,改善教室采光照明环境,为学生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

五、规范儿童青少年屈光不正的诊断和治疗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近视防治指南》《弱视诊治指南》和《斜视诊治指南》,为科学规范地预防和矫正近视提供了技术标准。成立了青少年近视防治专家指导组,强化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近视防治的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近视防治服务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3个专门通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切实加强监管,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和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整治近视矫正市场乱象,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儿童青少年和政府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感谢您的建议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育部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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