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康复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肿瘤康复网 > 荆门市人民政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计生委预算

荆门市人民政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计生委预算

时间:2019-10-02 12:34:34

相关推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和我市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开展卫生计生对外合作交流。

1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6、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健康荆门”全民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1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技科、规划与信息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市卫生应急办公室(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医政医管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科、妇幼健康服务科、综合监督科、中医药管理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性别综合治理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药物管理科)。

(三)所属预算单位

下属市一医、市二医、市口腔医院、荆襄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皮肤病防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市紧急救援中心、市医学会、市计生协会、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市药具站等15家行政事业单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扎实推进14大行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充分发挥“健康荆门”建设牵头部门作用,扎实推进《“健康荆门2030”行动规划》《“健康荆门2030”行动规划重点任务分解方案》落地见效,争取将“健康荆门”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重点抓好“健康荆门”建设14大行动,落实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联动、绩效评价、督导落实、监测考核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坚持预防为主健康策略。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减少可预防疾病的发生、死亡和残疾,加快推进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传染病监测敏感性、预警及时性、处置规范性,总体传染病疫情稳中有降,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制定并实施遏制艾滋病、结核病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对500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实施抗病毒治疗,免费筛查10000例疑似肺结核病患者。制定并实施荆门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25年),提高慢性病签约管理服务覆盖面,在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深入推进健康校园专项行动,学生健康素养合格水平达60%以上、学生近视率较上年下降1%。加强预防接种基础管理,严把疫苗采购、冷链、接种和儿童管理关口,确保预防接种安全。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政策,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巩固血防达标成果,务实推进沙洋县、东宝区、屈家岭管理区血吸虫病消除达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省对我市传播阻断达标考核。紧扣“牛—螺”同步、查全治准工作策略,深化家畜传染源控制。晚血病人免费救治任务完成率100%。

3.着力推进公卫服务均等化。认真落实《荆门市“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统筹推进20个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三版),推进医防融合,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对基本项目的感受度。启动新一轮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做实儿童保健专科联盟。开展母婴安全行动和健康儿童行动,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及儿童早期发展等工作,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0‰以下。认真落实妇女“两癌”、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优生和婚前医学检查等6项妇幼健康公共卫生项目,完成20000名城乡已婚适龄妇女“两癌”检查任务。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工作,提高药具服务覆盖面和可及性。

4.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启动迎接国家复评相关工作。大力支持钟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力争通过省级验收并成功向国家申报。着力推进正在创建的10个国家卫生镇顺利通过国家抽查,后港镇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持续推进健康支持环境建设、健康村镇试点建设,新创建一批健康单位(健康细胞)。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巡讲,促进健康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抓好农村无害化厕所建改工作,完成12万所建改任务。

5.加强卫生应急和食品安全工作。统筹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医学救援及各类卫生应急响应。积极推进航空医学救援体系建设,争取“全省空中医疗救援培训基地”项目落户荆门。京山市、掇刀区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知识和技能健康教育。加强医疗卫生动员保障能力建设。对标《湖北省国民营养计划(-2030)实施方案》,启动实施6项营养健康行动。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进基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完成率100%。

6.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县域层面,在沙洋县、京山市、钟祥市全面推开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城市层面,出台《荆门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建设方案》,以行政区为单位,以市直3家三甲医院为龙头,纵向联合就近行政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组建3个市区一体的城市医疗集团。全面落实医联体医保总额预算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等文件精神,推动医联体“人财物事”紧密运行。全面落实转诊门槛费接续政策,推广沙洋县违规转诊医保约束机制试点经验。远程放射诊断、远程B超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覆盖所有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医联体龙头医院全部建成多学科远程会诊平台,单学科远程会诊平台覆盖每个临床科室,远程诊断、会诊服务较上年度增长10%。医疗卫生主要指标实现“五升三降”,即医保实际补偿比上升、上级医院患者下转率上升、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人次上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上升,急慢性疾病患病率下降、次均医疗费用下降、居民自付费用下降。

7.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出台《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选择2—3家公立医院(包括城市医院和县级医院)开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政策,持续深化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医保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推动建立财政投入与公立医院发展相适应的办法,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继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配补助资金。

8.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协调推进医保管理改革。全面推行以医联体为单位“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在医联体内探索建立以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导向的医保基金二次分配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由重治疗向重健康管理转变。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DRGs付费,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达到200个。全面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差异化医保报销、双向转诊起付线转移接续政策、不按规范转诊降低报销比例等促进分级诊疗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综合费用医保基金提取政策以及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医保付费政策。全面落实远程医疗医保报销政策。

9.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新版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统一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目录。推动政府办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基层、二级、三级政府办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分别不低于50%、50%、30%。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政府办医疗机构药品全部在湖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检验试剂、通用医用耗材全部在市级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全部在省市联动采购平台网上采购。严格落实抗癌药降价工作,提高国家、省谈判准入的抗癌药在医疗机构的使用率,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配备、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

10.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出台《荆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做好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部署扩面和规范应用,推进医疗服务行为智能化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加大违法行为查办力度,提升公共卫生、医疗市场等领域监督执法效能。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强化乡镇集中式供水监督监测。围绕保健市场、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消毒产品等监管重点,继续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欺诈骗保等医保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1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继续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落实,重点加强对床位、医生、护士、大型医疗设备等核心指标落实的监管。优化资源结构与布局,科学规划专业医疗机构设置,加强儿童、精神、老年病、康复等薄弱专科建设。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市疾控中心迁建、荆门市妇保院妇儿健康大楼、钟祥市妇保院综合楼、沙洋县妇保院综合楼等项目的向上争取及建设实施工作。加强医学装备管理,严格按程序购买和使用医学装备。

12.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医保支付、药品供应、价格调整等改革任务的落地见效,重点抓好财政补偿、人事编制、绩效薪酬等配套政策的有效执行。全面推进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在全市全面推行乡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担任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法定代表人,全面落实“六统一两独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率达100%。继续开展“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省级联系点”创建活动,力争再创建1个省级联系点。全面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30%左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制定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推荐标准。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培养计划,免费培养200名临床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乡村医生。完成国家有关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任务。继续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群签约、履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推进手机APP签约服务模式全覆盖。

13.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贯彻《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落实18项医疗核心制度,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进DRGs综合评价体系应用。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完善多学科诊疗(MDT)模式以及卒中、胸痛、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儿童“五大中心”规范化建设。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达到四级标准。深入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京山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通过验收,其他县级医院同步对标创建,前全部创建达标。日间手术和单病种数分别达到20种、200种以上。启动新一轮公立医院巡查、二级综合医院等级复(评)审,争创1—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6个县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10—1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建1—2个重点专业院士工作站。持续加大“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监管力度,全方位、全过程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加快“智慧血站”建设,年采血量达10吨,千人口无偿献血率达15,临床用血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荆门市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责险统保,全市医疗纠纷发生率持续下降。

14.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推动实施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医疗保障扶贫、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重大传染病防控、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等三年攻坚重点工作。大病集中救治病种达到25个,继续将符合救治条件的病种纳入救治范围,实现“应治尽治”。深入开展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以及省脱贫攻坚交叉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持续巩固健康扶贫工作成果。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四位一体“一站式一票制”结算服务,实现贫困群众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 90%,贫困群众90%的疾病在县域内解决。

15.做好家庭发展服务。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开展生育意愿调查,加强人口形势分析,探索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人口自然增长率在5.5‰左右。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建标准化母婴室80处以上。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对政策调整前的计生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政策,确保资格审核准确率、资金发放到位率均达100%。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医疗、关怀等政策,继续推行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全覆盖,全力以赴化解好失独家庭、计生手术并发症患者等特殊人群的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非正常聚集到省进京上访事件。探索开展“政府主导、第三方服务”的失独家庭关怀关爱服务模式试点。总结我市3—6岁儿童性启蒙健康教育试点工作经验,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 “两非”行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基本正常。做好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工作。

16.做好老龄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健康老龄化工作,探索建设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好老年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照护三大难道。

17.贯彻落实中医药法。认真学习贯彻《中医药法》,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按照湖北省中医药强省战略要求,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色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18.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甲标准以上,荆门市、钟祥市2所三甲中医院全国500强排名进位。充分发挥中医联盟的集约优势,实施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制度,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展中医特色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单独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完成标准化提档升级,配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中医诊疗设备,大力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增加中医诊疗人次,提高中药使用数量和中医药治疗收入,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20%。按省统一部署推进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完成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组织工作。

19.加强人才和科研工作。实施“杏林英才培养计划”“健康守门人培养计划”和“专技人才活力计划”,加强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提升基层人才的素质和能力,构建留住人才的体制和机制。引进40名硕士、博士研究生,选送10名左右医学骨干人才赴国外医疗机构进修,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450人左右。实施“县管镇用、镇管村用”用人机制,促使优质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组织技术创新,提高卫生科研能力,积极引进和推广适宜新技术、新项目。

20.推进卫生健康法治能力建设。在全系统持续推进落实党委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深入开展学法普法,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省级法治示范医院”创建,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形式。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全面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卫生健康体系建设。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进卫生健康审批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联动。

21.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全员人口、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数据汇集,夯实健康大数据应用基础。完成市一医院、沙洋县信息化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试点工作。推广使用居民健康在线平台(手机APP),为公众提供就医导航、预约挂号、健康档案查询、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健康教育等“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开展电子健康卡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远程医疗系统功能,在所有医联体全部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市域内联通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构建覆盖市、县、乡三级的远程会诊、远程影像等服务网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认真实施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等级保护评审。

22.强化财务监管工作。全面规范预算管理,稳定卫生健康事业投入。开展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督导检查,开展卫生健康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加强收费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加强内部审计,不断规范财务管理。

23.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健康服务业领域,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环境,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围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保健品、健康养老等领域,全力支持漳河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建设。大力推进健康与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环保、中药等产业融合发展。

2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做好国家、省、市级媒体新闻宣传和“一微一网一端”自媒体宣传,推广全市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成效和相关惠民政策,弘扬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保持全天候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强化研判、处置和引导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卫生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

25.统筹推进其他工作。加强综治信访稳维、消防安全、保密、档案管理、年鉴编撰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工会、团委开展各项活动,大力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文化建设。认真完成年度援恩、援疆、援藏、援外工作任务。推进老干工作和干部保健等工作。

26.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化“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强化常态化的理论武装,做好“党员主题日+”文章,抓实组织生活教育,把牢思想政治建设总开关;着力筑牢卫生健康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建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员后备力量培养,继续深化“党建创品牌、支部创红旗、党员创五星”活动,增强卫生健康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统筹工青妇组织力量,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道德讲堂活动等,展示行业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文明程度和文明风采。

27.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履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研究解决重要事项。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探索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切实筑牢思想领域工作防线。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做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重要事项及时通报,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舆情管控同步推进。

28.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延伸。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年行动,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29.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规定,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促进“庸懒散慢”整治常态化开展。继续在委机关大力推进“六考”管理,在直属单位推进绩效考评,促进行业作风进一步持续向好。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总收入263345.3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3636.45万元;非税收入249708.9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支出预算合计263345.3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13636.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13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88万元,公用支出381.62万元、项目支出4554万元、金库收入安排的拨款支出3212.9万元),财政专户收入安排的支出249708.9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总收入263345.35万元,比上年238545.96万元增加24799.3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3636.45万元,比上年6956.6万元增加6679.85万元;非税收入249708.9万元,比上231589.36万元增加18119.54万元。预算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1)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项目增加。(2)基本公卫、乡村医生生活补贴、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政策性调标,(3)财政保障的人员支出政策性提标。(4)预算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比增加。

支出预算合计263345.35万元,比上年238545.96万元增加24799.39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1)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项目增加后,相应支出增加。(2)基本公卫、乡村医生生活补贴、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政策性调标后,相应支出增加,(3)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成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185.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8.5万元、公务接待费38.71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三公”经费预算185.21万元,比上年221.18万元,下降16.26%,其中:因公出国4万元,比上年6.5万元,下降38.46%公务用车购置费44万元,比上年上升100%;公务用车运行费98.5万元,比上年165.6万元,下降40.52%;公务接待38.71万元,比上年49.08万元,下降21.13%;“三公”经费变化的原因主要为:(1)根据委工作安排,因公出国事项减少;(2)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车辆减少的同时,个别单位需购置更换报废的车辆。(3)厉行节约,出台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管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财政保障的运行经费安排381.6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41.45万元、工会经费42.6万元、老干部经费22.43万元、工作餐102.24万元、公务用车9万元、物业费63.9万元。财政保障的运行经费主要为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市计划生育协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市皮防院、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四)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3146.88万元,其中:货物2562.76万元,服务584.1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63万元)。公立医院除财政资金外,用其他资金购医疗耗材、医疗设施、医疗设备、购买劳务、基建等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末,市卫生计生系统资产总额462534.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1838.79万元,固定资产191604.93万元(房屋66945.93万元、车辆1788.61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6044.84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0738.7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6086.77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71081.09万元,长期投资950万元,在建工程115502.05万元,无形资产3452.3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492.08万元,其他资产759.8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市级财政安排市卫生计生委专项资金4554万元。主要用于90岁以上高龄老人体检10万元,红十字人道救助专项5万元,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2072万元,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50万元,离退休县处级以上老干部体检4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412万元,在职县级干部保健专项体检及体检保健服务109万元,卫生计生工作630万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医疗救援15万元,医疗纠纷调解20万元,乡村医生生活补贴107万元,全日制大专学历乡村医生培养120万元,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建设运维费60万元,荆门市卫生计生信息系统迁移入云200万元,生活饮用水监测监管项目100万元,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本补助120万元,取消预防性体检收费成本65万元,传染病预防控制88万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改厕经费85万元,水质监督监测38万元,紧急医疗救援运行与维护60万元,计划生育协会专项10万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服务专项行动10万元,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建设30万元,麻风病防治12万元,妇幼保健事业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武警荆门市支队警地医疗保障35万元,精神卫生以钱养事专项补助16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委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中无基金预算支出,也无发展类项目,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中无数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招商引资:是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支出。

六、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使用地方政府债券。

如果觉得《荆门市人民政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计生委预算》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