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选调生网讯 根据《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含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安排,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8:00(选调生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地点: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门诊楼体检科(集宁区团结路34号)。
三、其他事宜
(一)体检费用:男374元/人,女386元/人,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1天到体检医院了解体检地点。
2.考生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饮食清淡,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体检时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3.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5.体检完毕后5日内未接到复查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接到复查通知的考生,按要求复查。
6.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经研究,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474—8320425
附件: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考生名单.xlsx
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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