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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国家卫健委 联合印发复学复课技术方案 出现发热咳嗽症状 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时间:2019-06-27 04: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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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地学校陆续复课,校园内又出现琅琅读书声。如何在恢复正常学习节奏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安全健康呢?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科学精准指导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安全有序推进复学复课。

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

《方案》针对中小学校、学生不同年龄段特征等情况,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人员管控要求、重点区域防控要求、环境卫生要求、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和境外师生返校要求;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科学佩戴口罩,学生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开学后,每日开展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岗位、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开展每日健康监测 建立健康状况台账

学校要登记排查入校全体人员,提前掌握教职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的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所有师生员工做好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学生和教职工有无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学生要密切跟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

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学生或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第一时间采取隔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并全程佩戴口罩。

所有可能引起排队聚集的场所设1米线

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在入校离校、课间休息、用餐、如厕、进出宿舍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所有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米线,引导学生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学生会议,适当开展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交流活动,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按规定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

加强家校联动,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在学校正式通知返校前,不得提前返校,安心居家,做好线上教学或学习、返校前物资准备。

随时保持手卫生,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本报记者 任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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