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理李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时,以案释法向被救助人诠释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有关规定,既给被救助人温暖,又促进了法治宣传。
李某是未成年人,被未成年人邱某淦、吴某龙故意伤害受伤后,其家倾尽家里所有款项并跟别人借款治疗,共花费约8万元。加害人邱某淦、吴某龙至今没有赔偿,导致李某家里现还欠债3万元,造成李某生活困难,影响了健康成长。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决定给予李某救助1万元人民币。
当天,办案检察官向李某和其法定代理人李某忠宣布国家司法救助决定后,李某、李某忠十分感动,非常感激检察院雪中送炭,帮助他们度过眼前困难,温暖他们的内心。宣布救助决定后,办案检察官又以该案为例从认定案件事实,适用司法救助等方面对被救助人诠释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的规定条件,宣传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规定,开展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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