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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浪漫的说走就走 当属美国公路旅行

时间:2024-03-21 01: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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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08年,伊迪丝·华顿就在著作中写道:“汽车还原了旅行的浪漫。”图片来源:Gallery Stock

作者 Paul Theroux

19夏天的一个早晨,在康涅狄格州西港市,泽尔达·菲茨杰拉德(Zelda Fitzgerald)与丈夫斯科特·菲茨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吃着早餐。他们结婚三个多月了,而这天女主角心情不佳,说是受够了北方的培根和鸡蛋。在阿拉巴马州土生土长的她特别想吃南方饼子。她说,“有点桃子吃也好啊。”

斯科特闻言笑了。他灵机一动(或者说是异想天开),跟妻子提了个建议,也是后来最为人熟知的美国式冲动:咱们这就走。

“等我穿好衣服,我们俩就下楼上车。”他许诺道,“咱们在前排坐好,开车去阿拉巴马蒙哥马利,去吃饼子,吃桃子。”

炎夏将逝时,“咱们这就走”成了许多人心中萦绕不去的念头,尤其是劳工节长假,“离开这里”、“出去走走”、“回家去”的情绪弥漫在空气中。有了车,一切就容易多了。

驾驶着19的二手Marmon Speedster,菲茨杰拉德夫妇一脚踏进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波被称作汽车旅行的浪潮,斯科特后来在回忆录《行车揽胜》(The Cruise of the Rolling Junk)中记述了这次经历。一开始,旅程只是有趣的冒险:两名新手司机沿着崎岖的道路驱车1,200英里,深入南部诸州。开车不太灵光的两人遇上过小波折,也经历过大麻烦,各种刮擦碰撞更是不胜枚举,这样一段在温馨、愉快中开启的旅程成了一次创举。

当时,美国正笼罩在后内战时期的气氛下,菲茨杰拉德夫妇的旅程就和其他许多公路旅行一样,成了迈向往昔的探险(杰·盖茨比向往的那种)。正如菲茨杰拉德在书中所写,19,你能在道旁遇上头发花白的退伍老兵,还有曾经的黑奴怀揣一肚子辛酸往事要向你倾诉。旅程渐渐有了严肃的意味。这些经历都发生在支道上。

1926年,菲茨杰拉德夫妇在被称作“蔚蓝海岸”的法国里维埃拉。图片来源:UIG/Getty Images

19,开车旅行已经不算新鲜了,它甚至不是美国独有的。法国的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早在前就坐在副驾,让19岁的好友Alfred Agostinelli开车,一同去外省小镇上游览,一度远行至威尼斯。公路旅行激发了普鲁斯特的灵感,他于1907年写下了最早的公路旅行文章:《汽车旅行印象》(Impressions de route en automobile),这大概就是他与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以及你我等普罗大众的共同点了。

我们的第一位公路旅行文学家可能是位女性: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她富有激情,才华横溢,打1904年起开始就驾驶着新车Pope-Hartford上路旅行。畅通无阻的道路不仅予其自由,启迪其智慧,更赋予她的小说创作丰沛的细节与灵感。

在1934年出版的自传《回首往事》(A Backward Glance)中,华顿描述了崎岖的道路以及公路旅行中的种种不确定。但她也写道,坐在车里,“蓝色远山之外的神秘时时撩拨着我们去一探究竟,处处都有无穷的乐趣:深入马萨诸塞州和新罕布什尔州的偏远地区;路过荒村,村子里屹立着乔治亚风格的教堂,房屋门前有护墙围绕;探访沉沉酣睡的山谷;最后饱览美景,倦极而归。”如今,在新英格兰地区驱车旅行的人们依然能够一睹她书中描绘的景色。

说走就走的长途公路旅行是再典型不过的美国范儿,正如公路旅行文学也是美国特有的文学分类一样。继菲茨杰拉德与华顿之后,美国又源源不断地涌现了许多公路旅行著作,作者包括亨利·米勒(Henry Miller)、凯鲁亚克、约翰·史坦贝克(John Steinbeck)、William Least Heat-Moon等著名作家。拉里·麦克默特里(Larry McMurtry)的《公路:行驶在美国伟大的公路上》(Roads: Driving America’s Great Highways,2000)堪称车上的深刻沉思。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与妻子驾车走遍全美寻找蝴蝶,随之催生出小说《洛丽塔》(Lolita),贯穿全书的也正是一场绝望情绪与情色欲望交织的公路之旅。Charles Portis的《南方的狗》(The Dog of the South,1979)被誉为最伟大的公路旅行小说,旅程自阿肯色始,至洪都拉斯终,无拘无束,有欢笑,也有智慧:“汽车一往无前,而我在独自飞驰的愉悦中容光焕发。这简直是一种有如神佑的状态。”

“汽车还原了旅行的浪漫。”华顿在1908年出版的《车行法兰西》(A Motor-Flight Through France)一书中写道。只要想到这位纽约名门望族的继承人不仅坐过巨轮的头等舱、火车的豪华车厢,还踏足过高贵优雅的马车,也就不难掂量出上述断言的分量了。

不过今天看来,更恰当的说法大概是:公路之旅维护了旅行的浪漫。我们不妨历数航空旅行(即乘坐飞机出行)的痛苦。

坐飞机要面对的痛苦不胜枚举:压力、恐吓、有限的空间、充满微生物的空气,还有他人的侵扰——前排傻帽把椅背一直放低到你的大腿上,后排熊孩子狂踢你的椅背,中间座位更是苦不堪言。然后,你要么选择烂泥似的飞机餐,要么花7美元买所谓的“套餐”,里面有薯条、咸脆饼干、曲奇、糖果、三个薄脆饼干加上一个样子和黄色乐高差不多的长方形加工奶酪,味道连乐高都不如,而你还要熬5个小时才能抵达洛杉矶。

自2001年9月11日以后,悠悠然地抵达机场(我会踩着点到),然后轻松办好登机手续就成了遥不可及的记忆。加上后来航空旅行的体验江河日下,即便是最简便的一次旅程也成了人间地狱。我理解一切都是为了乘客的安全着想,不过安全官员显然都没好好学过礼仪,去过东欧和前苏联国家的人早已熟悉粗暴的讯问、侵犯隐私的搜身器、被反复翻查行李,还有凶蛮的喊话:“听好了,这都是为你好。”我们早已对这些辱骂耳熟能详:“脱鞋!”“我让你动了吗?”“把包打开!”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不再乘坐飞机,转而体验公路旅行的乐趣?这就是原因:为了尊严与自由。

内华达州火焰谷,位于拉斯维加斯东北部的莫哈韦沙漠。图片来源:Steve Craft

我们早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就有了公路旅行的条件。第一条横贯美国大陆的公路——林肯公路(Lincoln Highway)于19开始修建。这条公路从纽约一直通到旧金山,虽然它理论上是一条通衢大道,实际上却是由若干条东西走向的道路连接而成。这条高速公路并不是当时的联邦政府负责的项目,而是由一些私营部门的商人出资建设的。当时,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生产汽车前大灯的私企业主Carl G. Fisher率领一群汽车制造业的商人建成了这条公路。差不多同一时期,贯通美国南北大陆的大道也建设起来了。

放眼全球,能与美国公路之旅的自由感相提并论的体验并不多:没人来搜你的身,用不着带护照,更不用忍受机场的喧嚣人潮,你只需发动引擎,从心所向。未来的无人驾驶汽车或许在拥堵的城市、枯燥乏味的洛杉矶高速公路上有用武之地,然而它也无疑会破坏驾驶者握住方向盘、油门一脚到底和一骑绝尘的乐趣。

我开始体验公路旅行的乐趣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的中非,最初我跟随和平队(Peace Corps),以志愿者的身份去到那里,后来则成了当地大学的一名教师。六年来,我驾驶着路虎和威利斯吉普(Willys Jeep),穿过能埋没脚踝的沙地,越过人迹罕至的平原,崎岖的路面震得我骨头发麻。沿途的风景壮美无垠,然而由于驾驶辛劳,事故频发,我无法投入欣赏途中美景。

1965年,我驾驶一辆标致旅行车,从马拉维南部开到乌干达,共计2,000英里。途中我孤身一人在车中上下颠簸,不停咒骂路况,旅途中的每分每秒都充斥着焦虑不安。35年后,我又从开罗驱车前往开普敦,横跨了非洲大陆。路况没有丝毫改善,不过,最艰难的旅程造就最精彩的书,我得以把我的曲折经历在旅行回忆录《暗星萨伐旅》(Dark Star Safari)中一一道来。十年后,在安哥拉糟糕至极的道路面前,我举手投降,心灰意冷,还在《去Zona Verde的最后一班列车》(The Last Train to Zona Verde)中发誓再也不这么旅行了:各种破烂老爷车状况频出,颠簸拖拉,当地人对我讥笑嘲弄,大小官僚则恶语相向。

其他国家也好不到哪里去。数年前,在从印度哈里瓦尔(Haridwar)到新德里的主干道上,我花了9小时才开出137英里。路上并没有堵车,但大象、自行车、推车、一具死尸以及混乱的人群着实让我对付了一番。

美国的公路之旅让我重新体会到旅行的乐趣,此外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意识到,生活在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现代化国家是多么幸运。结束了最后一次非洲之旅,我倍感挫折,在书中写道:“在非洲丛林扎根的红土地上,在被忽视的贫苦人群中,我常常想起我们美国的穷人,他们也是这样朝不保夕地生活着,在南部腹地的乡间道旁,在低洼的农场中,在破败的村庄里,在羊圈旁,在磨坊里——我只在书中听说过他们的存在,正如我以前只在书中了解过非洲人民——此刻,我听到了故乡的召唤。”

于是,从到,我驱车数万英里,一边听着汽车广播里的蓝调音乐,一边蜿蜒穿过南部腹地的乡间道路,我参观教堂、枪展和家庭农场,记录当地人的故事,记录他们艰苦奋斗,抚育家人,记录他们在逆境中的挣扎,也记录他们对往昔的追忆。

我喜欢在乡间小道上行车,在那儿能碰上各色人等,因此我总爱去乡村地区。我见过密西西比三角洲的破败,阿拉巴马州和南卡罗来纳州的贫困乡镇,还有阿肯色州学校衰败,医疗条件不佳,儿童忍饥挨饿:这一切都是我前所未见的,令我十分惊讶。

斯科特与泽尔达·菲茨杰拉德预想中愉悦的公路之旅最终成了一场冒险,他们由此重新认识了自己的国家。而南部腹地的公路之旅也给予我同样的启发,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我们国民中的大多数(尤其是核心地带的同胞)被忽视了,他们的故事无人知晓,他们的关切无人听闻。如果我乘坐的是公交、火车或飞机,我将对此一无所知。而当我开车上路,放慢速度,且行且停时,一个词语开始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被忽视的人群。之后,经历了去年大选的骚乱,我想,他们就是无人倾听的人群。

新墨西哥州莫里亚蒂,66号公路上一家曾经店铺的标志。作为美国首批高速公路,66号公路芝加哥一路横贯到圣莫尼卡,后来逐渐被其他公路取代,并于1985年正式停用。图片来源:Alfred Buellesbach/Visum/Redux

除了美国(也许还有加拿大),世界上不会再有任何其他地方能让你一往无前、不受任何阻碍地纵情驰骋3,000英里——从波士顿到洛杉矶的距离——并且沿途总会有食宿之处;你能俯视如恒河长江般奔腾不息的河川,也能仰望雄奇壮美如喜马拉雅的高山,而你远眺的沙漠一望无际,丝毫不比亚非两洲的逊色,你还能欣赏千里沃野以及各种动物的牧场,世间鲜有匹敌。

自从拿到驾照以来,我已经在美国开了60年的车了,然而还有无数我没有见过的风景。我已经达成了驱车深入南方的心愿,此外,我还沿着美国和墨西哥的边界,整整开了1,900英里。

我还有一些计划没完成。我的“公路旅行心愿单”包括:从科德角(Cape Cod)绕路开到西雅图。从科德角一直向北,经过我故乡的村庄,一直开到魁北克(Quebec)北部的拉克阿尔班(Lac Albanel道路的尽头。或者往南开(我打算马上开始),穿越拉弗龙特拉(La Frontera),到墨西哥公路旅行。

在这一生漫长的旅途中,我最初依靠的是公共交通:轰隆隆的火车,缓慢行驶的船,生锈的鸡笼子车,穿梭两岸的渡轮。后来,我开始开车上路。

我在公路旅行中持续体验的乐趣是什么呢?是挥别了飞机不可更改的目的地、机场的喧嚣与随意摆布,是不必再体验飞机升空刹那的不适、火车的颠簸不休;坐在车里,我只听到轮胎低沉的响动,道旁的电杆与树木飞速倒退,我轻松逃离了当下的生活,漫长的道路在我面前渐次延展,如同穿过美国大地的河流。从许多方面看来,美国的公路旅行都很像禅宗体验,路旁散布着公路糖果的门店,这是在全球任何一个国家的行车都无法相比的感受。

Paul Theroux的作品包括《南部腹地:乡间道路的四季》(Deep South: Four Seasons on Back Roads)、小说《故乡》(Mother Land)以及即将出版的散文集《路上风景》(Figures in a Landsc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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