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峻疫情形势面前,必须众志成城形成合力,不能有局外人和观望者,更不能有搅局者漠视政府防控指令,拒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搅局者必将承受法律惩罚。
日前,余庆县9人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被公安机关处罚。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余庆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月2日零时起,对余庆县城区范围内道路实施非经允许车辆禁止通行的管制措施。
2月3日,余庆县公安局民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聂某某不听劝阻拒不配合交通管制,公安机关依法对聂某某(男,37岁,余庆县白泥镇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另外,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有8人分别被处以罚款、警告处罚。
警方温馨:提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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