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1月27日零时起,全县实施联防联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
1.大型群众性活动一律停止。
2.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酒吧、网吧、影剧院、洗浴、茶楼、KTV、麻将棋牌等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馆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3.全县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服务,寒假期间各类教育、培训、考试等集体活动一律推迟。
4.严禁规模性集体聚餐。
5.市民在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
6.所有外省来靖返乡人员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居家观察14天,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要做好监管工作。
7.县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得发团接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所有景点景区关闭。
8.省际班车和旅游包车全部停运。
9.城区、乡村主要出入口、高速公路口、国省道路口、车站等地设置体温检测点。
二、严格实施卫生检疫
1.对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严格消毒。
2.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控,严格实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等措施。
3.湖北地区来靖车辆一律在入靖道口实施消毒处理。
三、全民动员群防群控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村(社区)做好外来人员测温、登记、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等措施,组织全民开展群防群控。
2.各级组织机构、各单位、各企业要建立完善防控机制,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县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电话:6131351)。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靖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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