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很多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但这部《踏血寻梅》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久久不曾忘怀。
文艺片式的开头,惊悚片式的结尾,不断切换的画面镜头,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将整个案件娓娓道来。
该片是以震惊香港的“王嘉梅肢解案”为原型改编而成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下案件始末。
背景:
死者王嘉梅1992年出生于湖南,家中还有一个姐姐,父母因为感情不和,很早便离了婚。随后母亲改嫁一个香港人,便带着姐姐一起去香港定居生活。
时,母亲将王嘉梅也接了过去,在大埔三育中学就读。
初入香港的王嘉梅因口音等问题经常受到同学和老师排挤,同继父的关系也不是很好。而其母亲以拾荒来维持生计,一家人生活的很拮据。
也许是因为这些原因,原本品学兼优的王嘉梅在1月主动提出辍学,想靠打工贴补家用。
据嘉梅的姐姐称她个性固执,与同学关系较差,但有不少校外朋友,平时也喜欢网上交友,喜欢结交年纪大的对象。
据说,王嘉梅一直想做模特,于是花了很多钱包装自己,但是她却没有什么赚钱的本领,只能靠打零工,收入微薄、入不敷出。
据香港媒体报道,王嘉梅很有可能因欠五万元港币外债,而在网上援助交际讨论区中,以“KIMI”名义,上传个人照片及报价,以此渠道结识男子,从事媛交。
案发:
4月29日,香港警方接到一宗报案,报案人是王嘉梅的母亲,称她16岁的女儿于4月27日离家之后,便一直没有回来,家人打电话一直无法联络到她,自此失踪。
之后警方查询了王嘉梅的通讯记录,发现27日当天,最后与她联系的,是一名住在深水埗石硖尾街39号,仁发大厦2C套房的租客,名叫丁启泰。
警方到达丁启泰的住处后,在其住处发现了少量的血迹,经检验,正是属于王嘉梅的。审讯时,丁启泰也承认杀人。
丁启泰是在网上结识王嘉梅的,4月27日他约王嘉梅来家中,进行援助交易,在其过程中杀死王嘉梅,然后肢解碎尸。
为了毁尸灭迹更是将碎肉丢进马桶冲走,再搭乘巴士去了九龙城码头,把头抛入大海。而剩余的骨架,丁启泰将其包好,趁夜间无人时,用手推车运至附近的菜市,放入肉档下的竹筐里,与猪骨混在一起。有传被肉档老板误作猪骨出售,此举而后引起全港恐慌。
之后丁启泰着手毁灭家中证据,包括踩烂水桶,清洗枕头及床褥再剪毁,然后把菜刀及砧板等分批弃掉。
他剪碎了王嘉梅的布鞋、手袋及证件,将其钱包内的3400元则据为己有。最后清洗住处血迹,如此大概做到凌晨 3点钟,之后他冲了凉,换了衣服,然后睡觉。就这样完成了犯案的全过程。
审判:
尽管凶手已认罪,但是要成功检控他,必须证明王嘉梅已死,一日还未找到其尸首,仍不能百分百坐实凶手的罪名。
因此警方在案发后大规模搜集证据,希望能找到王嘉梅尸体部分和凶器等。
5月8日警方特别召来渠务署工人到石硖尾街37号至39号后巷、污水渠及多个沙井展开搜寻工作。
于5月9日晚取得重大突破,在案发大厦附近的沙井挖起的淤泥中,陆续找到20多块碎肉,经过 DNA化验认定属于死者。
在庭上,当问他为何杀害王嘉梅时,丁启泰说自己当时吃了药,在犯案的整个过程中,神智极其不清醒,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自己并非有意而为之。
但是供词很快便被控方推翻了,依据分尸的整个流程,及之后的现场处理,他显然是在神志清醒时所为,并且其冷静程度及缜密的心思也并非常人所能及。
因为在对之前发现的碎肉检验后证实,王嘉梅是有生活反应的,也就是说,当时王嘉梅并没有死,是在分尸过程中才死去的。控方有理由怀疑,丁启泰是故意诱骗王嘉梅前往住处,并劫色劫财。
案件于7月27日在高等法院审结,被告丁启泰被裁定一项谋杀罪名成立,依例判处被告终身监禁。
后续:
由于此案受到高度关注,后来便被改编成电影,由郭富城,春夏主演的《踏血寻梅》,该片播出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也获得了很多奖项,当时的春夏还只是个小模特,凭借这部影片一跃成为金马影后。
但影片内所描述的,是两个寂寞孤单的灵魂相遇,寻求自我解脱的故事。
对于王佳梅的死,影片中的丁子聪始终认为那是一种成全。他觉得自己是在帮助佳梅。因为佳梅说了她很想死”。
在我看来她并不是想死,而是不想活了。可能已经非常厌倦了自己的生活,但又没有能力去改变。只能是活着也行,死了也行,那活着还不如死来得解脱。
整部片子看下来后,并没有对案件侦破有多大的欣慰感,也并没有对凶手丁子聪有多深的恨意。而是感觉心中有涌起一种莫名的难过。
在该片导演翁子光的镜头下,呈现出这样一群人,他们移居到香港后,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去香港前他们也都是满怀憧憬的吧,但是迫于现实,又无力改变现状,来都来了,就不能灰头土脸的再回去。
想要与命运死磕到底,却只能拼命地,在不断地挣扎中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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