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解读如下
扶持对象
已登记注册的志愿者队伍中30%以上的志愿者注册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志愿者(总归属组织须为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志愿者总队)。
扶持标准
系列活动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单项活动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
申报截止时间
-06-01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在广东文化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简称“i”志愿平台注册志愿者队伍。登记注册为文化(含广电、旅游、体育)志愿者队伍(总归属组织须为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志愿者总队)。志愿服务范围在佛山市。非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须有隶属机构。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示范性、持续性、延展性,有助于我市文化(含广电、旅游、体育)志愿服务创新发展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1)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文化(含广电、旅游、体育)志愿服务;(2)有助于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效能的文化(含广电、旅游、体育)志愿服务;(3)以产业园区工人为服务对象的文化(含广电、旅游、体育)志愿服务;(4)以村、社区为服务阵地的文化(含广电、旅游、体育)志愿服务;(5)文化(含广电、旅游、体育)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与工作机制创新;(6)以志愿服务为主题的文化(含广电、旅游、体育)精品创作;(7)文化(含广电、旅游、体育)志愿者培训。6. 区及以下志愿者队伍的申报项目由各区文广旅体局收集并加具推荐意见后报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志愿者总队办公室;市级志愿者队伍的项目由该队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业务指导部门确认后,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志愿者总队办公室。
7. 申报主体为文化(含广电、旅游、体育)志愿者队伍的,由所隶属的机构在申报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申报主体为社会组织的,需附上一年度年审后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材料清单
佛山市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扶持申报表
注明:以上政策解读来自申报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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