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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体隆胸医院哪好 假体隆胸手术哪个医院好

时间:2022-06-19 2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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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萨拉托夫的整形医院推出了“军绿”和“俄三色旗”系列的隆胸假体。该医院表示,这是专门为俄罗斯爱国女孩设计的,“将祖国埋在心底”。

宣传片中,一位接受假体隆胸的俄罗斯姑娘说:“即使不穿衣服,也能感觉到自己是爱国者,这是神奇的感受。”

医院自行变更隆胸假体的品牌及型号,引起的医疗损害纠纷

案件经过:原告廖某在某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假体隆胸整形手术,植入型号为200cc的假体。原告自觉该假体型号过大胸部不美观,到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被告)就诊,被告在其出具的《眼部术前设计方案》中载明咨询建议方案是假体丰胸(修复),曼托假体+小切口悬吊+乳腺切除术,原告在该设计方案中勾选“同意咨询方案、同意医生方案”。原告又自诉眼部形态不良,被告拟行手术:假体丰胸+切开重睑+去皮去脂+内眦赘皮矫正术+内固定,被告亦在《咨询问诊记录卡》上签字。原告向被告支付了8万元,被告出具收费单一张,其中“项目”一栏处载明:修复假体丰胸、眼睑修复、轻微切口、小切口悬吊、乳腺切除。被告带原告于健康体检中心体检,该体检中心出具《健康体检报告》载明:乳腺内异物(隆胸术后)。当日,原告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实施“双侧切开重睑成形术,内眦赘皮矫正术”、“假体隆胸修复术”,同时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于假体隆胸修复术中行全身麻醉。被告在原告局麻下行“双侧切开重睑成形术+内眦赘皮矫正术”;被告在原告全麻下行“假体隆胸修复术”,术中将原有假体取出,将两只硅凝胶乳房假体置入原告体内,手术过程顺利,术中出血约200ml,清醒后原告安返病房。术后原告认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换成200cc的假体,自觉乳房太大且肿痛,遂与被告沟通交涉,未果。

原告向相关部门投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双方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在上海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行乳房假体取出术+乳房下垂矫正术+下睑袋矫正术(内切)。术后已完整取出假体。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接受患者治疗,双方形成医患关系,被告应对原告进行积极妥善地治疗。判定被告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前提是被告医疗违法行为与原告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变更充填假体的品牌及型号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作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违反了法定的医方告知义务,被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因果关系。原告与被告交涉、向相关部门投诉无果的情况下,以自己身体为重,自行前往上海再行手术取出假体的行为,是出于自保的无奈选择,具有现实的正当性,若非被告的过错行为导致替换植入的假体与约定不符,原告不会遭受两次手术创伤却医美目的不达的后果。被告侵犯原告知情权的医疗行为与原告遭受的两次手术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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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青岛。张女士花2万5在整形医院做隆胸,没想到假体竟然被调包,以至于做完后胸特别硬,时不时还会胀痛。张女士是去年5月份通过一名自称武院长的人了解到这个机构,武院长给出的某品牌假体的价格也远低于市场价。在武院长的亲身示范和极力推荐下,张女士和朋友们心动了。但真正到了做手术的当天,情况却变了。

对于这样的事情你有什么想说的么?

首先:不要相信所谓的广告。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都很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眼光,于是就有了想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许许多多的无良机构发展了起来,他们看中了这当中的利益巨大,充分利用有些人想要变美的心里,开始帮助她们在身体上动起脑筋来,甚至不惜发大价钱在身体动打的手术。

结果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不说,还给自己的身体带来巨大的伤害,后悔也来不及。

许多无良机构也开始大肆宣传,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消费者的健康。而张女士就是其中受害的一个,她因为在朋友圈看到的整形广告,心动之下通过聊天软件,认识了一名自称武院长的人,了解到这个机构。

而让她没有想到的事情是她无比信任的武院长,竟然不是医院的院长,只是个中间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托”。而给她主刀的医生也辞了职。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广告,这背后的藏着什么是你无法想象的。

其次: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是在做决定之前要仔细考虑清楚,千万不要因为别人的一时蛊惑就上当。

张女士因为心中有想法,加上武院长告诉她,她看中的进口材料,原价8万,在这里做只需要2万5千块,如此巨大的折扣,让她动了心,就订下了手术日期。

到了手术当天,张女士发现,居然不是她中意的那款,而是换了个牌子。对方和她保证虽然牌子不同,但是效果是一样的,她只好硬着头皮完成了手术。

结果三个月恢复期过后,张女士发现胸部很硬,而且时常肿胀难受,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这样后悔的只能自己,这事情告诉我们冲动是要受惩罚的,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也不要听别人的蛊惑,要有自己的判断,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毕竟是关于自己身体的事情。

最后:权益被侵害了怎么办?

一:协商和解。即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争议。

这可能么?对于张女士来说是明显不可能,武院长,竟然不是医院的院长,只是个中间人,而给她主刀的医生也辞了职,她想要协商解决的话恐怕是有点难度了。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专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对于张女士这条路能走得通吗?这还是个问题,关键是要找到当事人,否则就无法进行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与经营者协商得不到解决时,可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同样的道理找不到人,还有就是张女士签了知情同意书,也没有留存证据。

四: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这明显是不可能的,仲裁要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明显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是解决消费争议的司法手段。张女士签了知情同意书,也没有留存证据。

总而言之张女士想要维权是有难度的,关键是没有证据,有证据的话就好办,问题她还签了知情同意书,这使得她维权难上加难,张女士的事情提醒我们:当要感觉自己的权益被侵害的时候,一定要留好证据。#青岛女子2万5隆胸假体被换##青岛头条#

【#女子疑整形失败院方称解剖才能证明#】#女子整形医院维权被打成脑震荡# 9月10日,四川成都,王女士称自己生病拍CT时发现左右胸不对称,疑似8月在成都美绽美整形医院做的手术将隆胸假体放反。随后她找到医院进行维权,院方拒不承认,称只有解剖才能证明。王女士称,维权时还遭到医院工作人员殴打致脑震荡,眼睛红肿,身体多处受伤。院方工作人员回应称对该事不知情,目前尚未作出进一步回应。

“3万元的丰胸材料是假的?”湖南长沙,刘女士在某医疗美容机构花了29800元购买了一款丰胸填充材料,并在该医院做了手术将假体植入体内,事后发现该材料被偷换,医院却说跟自己没有关系,经过调查后发现问题还远不止这些。

刘女士因为对自己的身材不满意,今年5月份,便通过医美代理小文购买了一款丰胸填充材料,被小文介绍到某医疗美容机构门诊部,通过手术刘女士胸部左右两侧均被植入了280cc的胸假体。

手术做完以后刘女士却发现,假体材料被偷换,也就是说自己用的是假货。刘女士立即去找医美机构理论,医美负责人却说,偷换材料是代理小文的个人所为,小文的个人行为跟他们没有关系。

刘女士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小文的确承认了偷换了材料的事实,但是手术是在医院做的,用什么材料,怎么做手术,医院应该有一套严谨的流程,岂能如此马虎,说什么都不知道,以此来推卸责任。

事情还远不止这么简单,医美说丰胸假体是主刀医生自己带过来的。这给人的感觉也是天大的笑话,医院做手术用的材料竟然不是医院提供,而是医生自己带来的?况且医院还没有监管!真是让人细思极恐。

原来,小文和刘女士的主刀医生易某是熟人关系,刘女士所用的丰胸假体不是医院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的,而是由易某通过私人夹带的方式带进医院,用来给爱美人士做手术。

问题还有,医生易某竟然在多家医疗机构执业,备案地点和工作地点不在同一个医院。况且易某备案在涉事医美机构的生效时间是5月13日,而刘女士的手术是5月12日做的。

也就是说,给刘女士做手术时,易某还没有资格在该医美机构工作,那就是涉嫌非法行医啊,性质非常严重。

对此,专家表示,涉事医美机构和医生存在多项违规违法行为。

1.医生易某擅自离开自己执业注册地从事医疗服务,涉嫌非法行医;

2.医美机构和医生所用假体材料、品牌、型号、防伪码等标识都没有,不排除是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已经涉嫌消费欺诈;

3.医美机构和医生绕开正常的材料流通渠道,已经涉嫌非法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4.即使刘女士所用材料为正品,没有通过正规的药品供货流程进货,也会被认定是假货;

5.医美机构作为从事医疗美容的经营者,具有对员工和材料的管理、监管、保障手术安全的主体责任,违规违法就要赔偿受害人损失,构成犯罪的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6.刘女士的手术记录单上均未标注所用假体的品牌、型号、来源等信息,医美机构经营和管理混乱,也将会受到处罚。

关于非法行医,是指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不具备行医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违法进行医疗活动;或者具有行医资格,但违法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非法行医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的金额为商品价款或者服务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本次事件,涉事的医美机构由于自己管理不善、亦或是明知故犯,无论是材料被偷换,还是假货,都已经构成消费欺诈,刘女士完全可以主张假一赔三。

目前,卫健部门已经对涉事医院展开调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今想通过美容来增加颜值、提高自信的女性越来越多,医美产业也呈爆发式发展,但是医疗美容的乱象却越来越多,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刘女士突破心理防线,勇敢尝试,但还是栽了跟头。

本案也警示各位读者,实在是想通过美容来改善颜值,建议无论大小手术都要去正规的医院,这样更加有保障,也是对自己负责。

有人说,刘女士应该找小文赔偿。对此,你怎么看呢?你被医美套路过吗?欢迎讨论。#分享你的今日感悟##长沙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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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能健康团# 近日,长沙市第三医院骨外科团队使用自主研发髋臼补块系统(目前已申请国际专利),成功为一名全髋关节置换术后假体松动伴有严重骨缺损的患者完成复杂翻修手术。

#骨科雷青# 该系统补块之间能够自由组合,可适用各种骨缺损;而3D打印的个性化定制,实现了手术步骤更加简化、手术时间大大缩短,患者在术后第一天就可以早期下床、负重行走,恢复快,解决了以往术后还需长期卧床不能马上负重的问题。

#骨科雷青# 专家提醒:关节也需要保养

人工髋关节置换术是治疗关节终末期疾病非常成熟的手术方式,主要适用于重度骨性关节炎、股骨颈骨折、股骨粗隆间骨折、股骨头坏死、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

初次髋关节置换术后,因植入后假体松动、假体周围感染、假体脱位等(一般关节假体使用年限为15-左右),则需要进行翻修手术。

#骨科雷青# 提醒:就像机器中的零部件,当机器运行了一段时间后,机器上的零部件就会出现磨损,此时,就有可能影响机器的继续运行。

如果髋关节置换术后出现疼痛,活动障碍等症状,建议尽早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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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一下假体隆胸后的恢复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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