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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台

时间:2019-08-16 0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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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备受关注的《南京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出台。根据中招细则,今年中考文化考试于6月16日-19日举行。南京外国语学校招生负责人披露中考招生政策。

[政策]

四大名校面向原市区招生

南京行政区划为十一区(以下称市区)和两县,其中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原浦口区和原大厂区统称原市区。南师大附中、金陵中学、第一中学和中华中学等四所市属普通高中面向原市区招生;南师大附中、金陵中学指标生面向全市招生,第一中学、中华中学指标生面向市区招生。南京外国语学校主要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同时也安排部分计划面向市区招生。

浦口区、江宁区和六合区所属的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面向本区招生,其中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同时也面向原市区招生。其他区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面向原市区招生。省、市命名的科技、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面向市区或全市招收特长生。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9所高中招收指标生

今年南京延续去年的指标生政策,招收指标生的市属普通高中为南师大附中、金陵中学、第一中学和中华中学;区县属普通高中为江浦高级中学、江宁高级中学、六合高级中学、溧水高级中学和高淳高级中学。普通高中指标生比例均为本校招生计划的50%。指标生计划中,70%以初中校毕业生人数为基数向所有初中校(含民办初中)分配,30%再次向公办初中分配,适当向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班化实验初中倾斜。市属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由教育局直接分配到区县及各初中校。分配到原江浦县、原六合县、江宁区、溧水县和高淳县的指标,由区县统一使用。

[考试]

英语听力口语30分折算24分

中考实行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形式。中考成绩总分为740分。数学和物理考试科目由江苏省统一命题,其他考试和考查科目由市统一命题。所有考试和考查科目均由市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考查科目为历史、生物、地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其中,生物和地理考查安排在初二年级进行。考试科目满分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各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思想品德60分,体育40分。考查科目满分为:历史60分,生物、地理各20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

全省统考的数学卷面成绩满分为150分,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满分为30分,南京市分别折算为120分和24分。按考生全卷得分一次性折算,若有小数四舍五入。中考成绩总分为74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学科实行合场、合卷和开卷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读物),生物和地理学科实行合场、合卷和闭卷考查,其他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各科均在答题卡上答题。

体育考试采取选项办法

报考卫生、幼教及烹饪专业(含服从这些专业)的考生须进行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在本省外市就读的学生,可将就读地指定医院的体检表交报名地的区县招生办确认。体育考试由市统一命题,采取选项办法,考生在三类选项中各选一项考试,三项满分为40分。在本省外市就读的学生,可将就读地市招生办出具的体育考试成绩证明,交报名地的区县招生办报市招生办确认。

普通高中科技、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在填报志愿前统一组织专业加试,公布加试结果。其中美术专业加试成绩通用。普通高中外语特色学校和职业学校要求专业加试的,须经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招生办备案。加试内容由招生学校自定,加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月下旬。

物化实验项目4月底公布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由市统一命题,区县教育局组织,初中学校实施。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项目各有4项。市教研室将于4月底公布每门学科具体考查的2个项目,学生在临考查时再从2个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考查,即每个学生须完成物理实验和化学实验各1个。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升学时供录取学校参考。

[填志愿]

指标生在特长生志愿前

评卷开始前,考生在就读学校或区县招生办一次性填报升学志愿。在提前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1个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和1个科技、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志愿。其中,指标生志愿在前,特长生志愿在后。在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2个志愿(含四星级、三星级及经批准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和师范学校)。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2个志愿(含高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和其他普通高中)。在第三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1个志愿(含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因故无法填报志愿,可于填报志愿的规定时间结束后一日内,直接到市招生办申请单独填报志愿。

[录取]

同分考生先看语数外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按以下顺序进行: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和职业学校补录。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为1:1。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依次投放后续志愿档案。

对尾数同分的考生,录取办法如下:首先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参照综合素质发展评定择优录取。

指标生有条成绩控制线

指标生录取成绩控制线按全市中考成绩排名前30%考生的最低分划定。根据各初中校(或全区)的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在此控制线上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则收回指标纳入统一招生计划。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第一批次高中投档控制线以上,由学校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择校生录取“三限”

学校在完成统招计划后方可招收择校生,但不得招收同批次其他学校第一志愿能够录取的考生。学校招收择校生,应遵循“考生自愿、学校自主”的原则,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规定。招生学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主管部门应责令违规学校予以纠正。在南京市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方可以普高毕业生的身份在本市报考普通高校。在南京初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需继续升学,须在就读学校报名、填报志愿,录取政策与所在区县的南京籍考生相同。考生被录取后,学校不负责迁移户口,参加高考时仍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可加30分;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战时个人三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警察子女,可加10分;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可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考生同时满足几项政策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部分优质高中增设“双拥班”,对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择校生录取时予以照顾。

[日程]

4月1日-15日考生体检

4月下旬体育考试

4月25日-26日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

5月10日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发行(中考指南)

5月15日-16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补报名

5月中、下旬经批准的学校专业加试

6月16日-19日文化考试

6月20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大会

6月21日-23日考生填报升学志愿

7月4日公布升学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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