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回顾,也是对未来的一种规划。总结要贴切、客观和准确,我们需要对所总结的内容进行真实和全面的反映,避免主观色彩和片面性。接下来是一些范文供参考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一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二
为进一步强化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行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外来人员下井必须严格遵守我矿出入井的各项管理制度。
2.外来人员下井前必须由公司相关部门预先办理下井手续,然后凭手续由领队人员带队下井。下井前经井口检身工检身并登记后按顺序排队入井。上井后经井口检身工检身并登记后方可离开。
3.外来人员下井前必须听从下井领队人员(公司相关部门接待人员)的指挥,在井口排队下井。
4.外来人员下井参观学习,必须携带自救器,佩带安全帽,携带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否则不准下井。
5.外来人员必须接受入井前的安全教育及自救器使用方法的演示培训,否则不准下井。
6.外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井口的检身检查,自觉吹测酒仪,否则不准下井。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三
1、与生产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到生产工作地方参观、通行和逗留,当班人员有权劝其离开。
2、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必须派人引导,不准让其在无人引导进入现场参观。到生产要害部门通行参观,必须经过厂长(经理)或保卫部门批准。
3、引导人员应事先向参观人员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在参观的全过程中,引导人员不准离开现场,应注意参观人员的安全。
4、参观时要走安全通道,注意危险标志,不能妨碍操作,不准与正在操作的人员讲话,不准靠近机、电转动设备,不准乱摸乱动。
5、参观人员必须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遵守注意事项,如不服从指挥和有妨碍安全的动作,引导人员应批评指出,必要时立即带出现场。
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目的
为加强外来参观、学习、施工学习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定。
2,适用范围
所有入厂区的外来人员.
3,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1),外单位来厂参观学习,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进行接待,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厂,并由专人陪同,做好登记。
(2),参观人员进厂前,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
(3),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4.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1)外单位来厂实习,需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2)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凡实习期超过一个月的,负责安排的部门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3),负责安排的部门对参观、实习整体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4)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可在所在岗位工的带领、指导下进行实习。
(5)实习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等。
(6)如遇突发事件,实习单位负责人要按要求组织实习人员紧急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5.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
(1)资质审查。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2)签订协议。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3)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要进行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4)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5)安全管理
a,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放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b,严格持证上岗制定。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c,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d,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e,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安全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乱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道。
f,加强监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部门协助工程项目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外来厂家维修人员安全管理
来厂进行设备维修、调试的人员,由设备处负责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厂,并由专人陪同。
外来培训、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作者: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来培训、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来培训、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动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电力工业部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管理职能
安全监察部是外来培训、参观人员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外来培训、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总经理工作部协助抓好外来培训、参观人员的安全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外来培训人员的安全教育
4.1.1外来培训人员由总经理工作部组织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实习。
4.1.2公司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监察部共同负责。
4.1.3部门的安全教育,在哪个部门实习,由哪个部门负责。
4.1.4班组安全教育,由实习人员所在班组负责。
4.1.5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按照公司安全教育管理标准执行。
4.1.6凡来公司培训实习的人员必须与总经理工作部签订培训合同,合同内必须明确安全责任。
4.1.7在实习期间,由培训实习部门负责对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4.2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
4.2.1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具体接待部门负责。
4.2.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进入生产现场有关的安全管理标准、制度。
4.2.3公司陪同参观的人员负责对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管理。
4.3接待部门必须保证外来培训、参观人员做到下述要求
4.3.1所有外来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3.2所有外来人员在参观、实习、工作期间,必须服从本公司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
4.3.3所有外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现场设备。
4.3.4所有外来人员必须接受本公司安全监察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监察部、总经理工作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一、厦门大学校园为重要的教学科研场所,非旅游景点,厦门大学及所属部门不向任何人员和机构收取参观费用。
二、思明校园游客参观从大南校门、群贤校门入校,其他校门谢绝入内;私人参观车辆禁止入校。
三、思明校园周一至周五实行有限度开放,每天开放时段为12:00—14:00及17:00后,其余时间不接待游客,12:00—14:00期间限1000名游客入校,其中大南校门接待人数为700人,群贤校门为300人,17:00后不限人数。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公务活动、事务办理和探访亲友等不在此限。
四、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期间校园正常对外开放。
五、来访人员、游客一律刷二代身份证入校。
六、漳州校园、翔安校园参观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四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五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管理制度《》。
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六
为规范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随访者一般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校并有时间同意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单。
二、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上级领导,机关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等乘坐的车辆,应由校务办公室提前通知门卫放行,在指定地点停放。
三、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门卫要事先报告校务办并由校务办报告校长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四、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五、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有校务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证明。
2、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门凭总务处证明。
3、外校人员进校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校。
4、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保卫部门处理。
六、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制止收废品者、捡破烂者、小商贩和其它闲杂人员混入校园。
七、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家长有事在门卫打电话联系教师或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加强公司门卫工作的管理,规范车辆、人员、物资进出厂的规定,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资、车辆、人员进出厂公司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管理部。
管理部是门卫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门卫人员的管理,物资出厂的审批。
第四条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物资、车辆、人员进出厂的管理,手续的办理和审核。
第五条门卫人员。
门卫是门卫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物资、车辆、人员进出厂的手续进行验证,对违反规定的有权禁止其进出厂。
第三章物资进出厂管理规定。
第六条物资出厂手续。
任何人携带物资出厂必须出具经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不得放行。
第七条出门条的审批程序。
1、物资出厂由经办人填写物资出门条,内容包括:物资名称、数量、事由,如物资较多须另附物资清单,并由经办人签字。
2、物资出门条须报部门主管审核签字。
3、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4、大宗物资或公司有明确规定的物资还须报总经理审批。
5、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管理盖章。
第八条物资出厂验证。
1、物资出厂时经办人(驾驶员)须将经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门条交门卫验证。
2、门卫应对照物资出门条(物资清单)对出厂物资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保存好物资出门条。
第九条物资定义。
物资指公司内的设备、工具、零配件、原材料、办公用品、废旧品、废旧包装等一切有价值的物资。
第四章车辆进出厂管理规定。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出厂。
1、外来车辆(摩托车)进入公司必须在门卫登记,包括姓名、单位、车牌号、进厂事由等,未进行登记不得进入公司。
2、外来自行车和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公司。
3、外来车辆(摩托车)出公司,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任何车辆出厂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驾驶室,或后备箱),不接受检查者,门卫有权不予放行。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出厂。
1、公司车辆外出须开具派车单(副总以上领导除外),如无派车单,门卫有权拒绝放行。
2、派车单由总经办开具并加盖总经办的章。
3、公司车辆出公司,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副总以上领导除外),门卫人员有权对公司车辆出厂进行检查,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
4、非工作时间,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出厂,如因工作需要出厂,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1、工作时间外来人员进厂必须填写会客单,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事由、联系部门及人员等,不填写会客单不得进入公司。
2、外来人员出厂时,将经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交交门卫核对注销后,方能离开公司,如携带物资出厂必须出具经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门条。
3、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
4、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人员进出厂。
1、公司员工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须开具外出单,无外出单,门卫人员不得放行。
2、外出单的审批,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部长审批。部长以上员工,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非工作时间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进厂,如因工作需要进厂,须由所在部门部长审批同意。
第六章奖惩规定。
第十四条以上规定公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刁难门卫,对不执行上述规定者,处以当事人20-5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50-100得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管理部。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加强门卫对出入学校人员的管理,保证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的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适用范围:进出学校的非本校领导及来宾、外来办事人员(送货、业务、其他等)、教师家属亲友、离职教师职工、转退学学生、学生家长、学校指定的经常来学校(家属、工程人员)人员。
2、操作规程:
(1)外来办事人员入校,门卫要及时与被访人联系,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记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访人上课无法联系,让来访人在门卫室稍候,待下课后联系;提前预约者,应及时通知门岗,以便做好接待准备,访客来到后,门卫按规定登记后入校。
(2)学校领导提前通知的上级领导和贵宾,可不填写登记单,并要及时开门放行入校。
(3)送书刊、送菜、送气的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登记方可入校。
(二)教职工、学生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教职工、学生。
2、操作规程:
(1)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并按要求登记方可出校。
(2)学生:学生出校,须出老师签字的《学生出校审批单》方可出校。
(三)学生家长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来访的学生家长。
2、操作规程:
(1)本校在籍学生家长来访时,门卫要及时联系老师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学生家长探访本校时,登记《会客登记》方可入校。
(3)门卫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主动与有关部门、老师、领导联系,联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长在门卫室坐候。
(四)注意事项:
(1)门卫人员应衣冠整洁、坚守岗位,接待和检查文明有礼,纪律严明。对外来人员出入校、教职工出入校、学生出入校、机动车辆出入校、携带物品出校等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凡出入校门时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门的教职工应主动配合登记,接受检查。
(2)凡未经学校和部门领导批准及教职工本人认可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外来人员入校时按规定填写《会客登记》登记。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九
为规范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指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和学校楼宇时,要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接待证明方可进入,否则禁止入内。
二、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换取车辆进校证;进入校园的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由车主负责。送货车辆在人员活动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上级领导单位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时,所乘车辆应由校办提前通知保卫处,保卫处组织人员提前对指定停车地点进行清场。
三、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并由接待部门出面接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四、在学校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障校门的正常秩序。
五、携带物品进出校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由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3、外校人员携带的贵重物品进校时,进校登记时须注明,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离校。
4、发现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并上报保卫处进行处理。
5、外来车辆进入校园时需领取停车条,并在离校时缴纳停车费。
6、无证车辆禁止长时间占用校园内的车位,停车期间,车辆发生任何问题与学校无关,由车主自负。
六、学校临时工和租房人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交给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办理临时出入证,相关管理部门将信息通报保卫处。相关管理部门要负责建立健全外来人员教育制度,教育重点是校纪校规及安全生产。对学校临时工和租房人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签署《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施工治安保卫责任协议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安全稳定和治安保卫责任书》,凡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发生事故的情况,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严格禁止推销员、小商贩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在校门口设摊,一旦发现,安保人员有权对其进行驱逐,不服从管理者,交由保卫处进行处理。
八、严格禁止校园周边居民带儿童及宠物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安保人员应立即劝阻,令其快速离开,拒不离开者交由保卫处进行处理。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十
一、随访者一般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校并有时间同意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登记表后方能进校。
二、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进校;进入校园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上级领导,机关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等乘坐的车辆,应由校务办公室提前通知门卫放行,在指定地点停放。
三、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门卫要事先报告校务办并由校务办报告校长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四、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五、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有校务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证明。
2、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门。
3、外校人员进校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校。
4、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保卫部门处理。
六、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制止收废品者、捡破烂者、小商贩和其它闲杂人员混入校园。
八、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家长有事在门卫打电话联系教师或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东团堡中心小学。
20xx.2。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各生产区的`所有人员(包括各各科室人员和公司领导)。
三、程序。
1、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手续和通行证,方可进入。
2、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3、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各生产区域各项有关规定,并接受我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4、外包单位在厂区施工,运输车辆时速不超过每小时10公里。
5、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先向本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分厂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6、外来单位进行八大作业时,按公司规定到所作业的分厂办理相关票证。杜绝无证作业。
7、外来人员须进入密闭容器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密闭容器,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经分厂安全科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8、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按规定给予500元的罚款。
9、外来人员应遵守分厂禁烟制度,违反者按分厂考核制度处理。
10、公司各科室人员进入分厂需到安全科办理通行证。分厂安全科按照通行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11、外来参观和检查人员进入分厂生产区,由接待人负责到安全科办理通行证,否则不可进入。
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
20xx年5月1日。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国家教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南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和来我校工作、学习的外来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利,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安全。
第三条外来人员主要是指非本校的、来我校工作、学习的人员,如农民工、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以下简称“四工”)。代培、办班、进修、培训、住宿的人员,以及租赁学校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服务、储运的人员,外来送货人员等。
第二章责任。
第四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把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纳入行政管理之中,各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负责如下工作。
3、在外来人员中建立治保组织。30人以上的成立治保小组,30人以下的设治保员。
4、调解外来人员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5、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外来人员中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第五条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是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如下工作。
2、办理并检查外来人员出入学校的证件。
3、指导外来人员中治保小组和治保员开展工作。
4、对外来人员住地进行安全检查。
5、配合派出所查处外来人员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外来人员必须接受所在单位的管理,自觉遵守本规定。
第三章管理。
第七条外来人员除按公安部门规定办理暂住证外,应持有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和我校用工部门(系、部、处、室、公司、中心等)出具的证明。代培,办班、学习、进修、培训、租赁单位等外来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报到通知单、单位介绍信和我校主办单位的证明,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第八条来校施工的`单位应与保卫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书。
第九条确应需要在校内寄住的人员,凭用工部门书面申请和学校房管部门出具的入舍证明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外单位临时来我校参加会议、文体比赛和参观等集体活动的人员,由主办部门负责管理,并事先报告学校保卫部门。
第四章守则。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学校规定及各项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应自觉做好防火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严禁外来人员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私拿、损坏公物。不得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
第十四条外来施工单位以及租赁学校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服务、储运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事故工作。
第十五条寄住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宿舍规章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男女混宿。
第五章奖惩。
第十六条对外来人员治安管理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第十七条发生以下行为,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情节轻微者,给以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1、未经批准私自留宿他人或男女混住的。
2、打架斗殴、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扰乱校园秩序的。
3、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值勤人员管理的。
4、私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和明火,在宿舍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5、私拿、偷盗、损坏公物数额较小。
6、有关单位的治安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或不执行整改措施,致使外来人员连续发生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校内以往的规定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条例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保证风力发电机组安全可靠运行,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非本公司生产人员登塔过程的人身安全,特规定如下:
1.凡外来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攀登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塔基柜以上部位。
2.风机制造商售后长期服务人员到风电场履行质保维护服务,必须先经安规考试及安全带使用、助爬器使用培训后方可开始正常检修维护工作。
3.风机零部件厂家售后服务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登塔时,须先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热力和机械部分)第一章和第15章;然后由专人进行安全带使用培训、助爬器使用现场培训和测试。
4.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风机塔筒并登塔。如因需要必须登塔的,应先填写《湛江风电公司外来人员登塔申请表》(见附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登塔。登塔前必须符合登塔的气象条件,由专人进行安全带穿戴、防坠滑块使用、助爬器操作等现场培训和测试。
5.外来人员登塔时,必须至少有两个风电场员工陪同并全程监护:一人先行登塔,协助处理外来登塔人员登塔过程中有关事项;另一人负责管理助爬器并监护登塔过程的安全。
6.经批准登塔的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出机舱顶,如确实需要出机舱顶者,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出机舱顶者,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服从监护人员的指挥。
7.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不遵守本规定,擅自带人登塔者,一律按公司《文明生产管理标准》予以考核。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确保公司安全,加强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之外的所有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细则中第四条为公司员工制定)。
安保科是公司门卫的管理部门,直接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公司进行管理。
1、对于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处登记。(上级领导、其它兄弟单位领导、客户、口头问询即可)。
2、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进出公司大门,均应进行检查,特殊物资应在门卫登记,未经登记的物资,门卫人员不予放行;凡进出公司的车辆及货物必须持有安保科长签发的有效证明(如放行条),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否则不予放行。安保科长因事不在公司,则需致电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登记。
3、门卫负责管理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任何人及车辆不准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绝不允许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特殊工作需要的,需报请领导同意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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