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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签订用工协议书汇总 物业公司用工协议(六篇)

时间:2024-01-09 06: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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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物业签订用工协议书汇总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日常保洁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位于________项目________区域根据本合同的要求提供日常保洁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止。

三、服务范围和标准

服务范围、要求和标准详见附件一《清洁作业指导书》

四、保洁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

1、保洁服务费用

保洁服务费用按每人每月元,共人,(本保洁服务费用每年____月____日根据社保缴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本保洁服务费用系综合包干单价,该综合单价包括乙方人员的薪酬、社会保险费、劳动关系解除补偿金、防暑保暖费、劳防用品费、带薪年休补贴、奖金等一切除高温季节津贴以外的费用);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______元

合计:_______________元

高温季节津贴:_______________元/月(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合同总合计(暂定):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及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次月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前以转账方式将上月的费用划入乙方账户。如服务天数因故不足一个月,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服务费/当月工作日)*实际工作天数*人数。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无偿提供保洁工作中所需水电、保洁日常消耗品、清洁用品,提供必要存放工具场所等作业条件;

2、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保洁服务费用;

3、对乙方保洁质量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如不满意乙方员工的服务,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认真完成《清洁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2、乙方员工要统一着装(工作服由乙方提供),衣帽整洁,并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喧哗、嬉戏、躺卧、抽烟等,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甲方办公区域;

3、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种清洁设备、工具、清洁用品的安全操作范围,安全使用电源,做好防火工作;

4、乙方与服务人员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符合国家相应政策规定。乙方服务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人事关系;

5、乙方应当对乙方服务人员的作业进行严格要求,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乙方工作进行中,如发现甲方物业材质有破损迹象,应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工作人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保洁要求,在甲方要求期限整改的期限内,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服务费的双倍计算;

2、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按当期未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一计取,但甲方应付各项违约金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

七、争议处理

双方友好妥善就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问题认真履行;如有争议,双方应就此进行充分协商以求妥善解决。虽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解决有关争议的,双方均应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争议解决方法独立于本合同。无论本框架协议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等均不应影响其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知联系

本协议规定和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联络均应按照收件的当事人下述地址或传真发出。下述联络如直接交付(包括通过邮件递送公司递交),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通过传真发出,则在传真发出即时视为收讫,但必须有收件人随后的书面确认为证;如通过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寄出,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

如被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系地址错误而无法送达的,其后果归于被送达方承担。任何一方联系地址或方法变更的,需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未告知方承担。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如何写物业签订用工协议书汇总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俗话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由于个人职业规划和一些现实因素(简单阐述离职物业管理员岗位的原因,比如父母年迈、夫妻分居),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辞去所担任的物业管理员岗位的工作。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您正式提出辞职,给管理所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此时我选择离开物业管理员岗位,离开朝夕相处同事和无微不至的领导,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我经过长时间考虑之后才做出的艰难决定。相信在我目前的物业管理员岗位中有很多同事可以做得更好,也相信您在看完我的辞职报告之后一定会批准我的申请。

转眼之间,在×××工作已经×年,回首物业管理员岗位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感慨颇多,有过期待,也有过迷茫,有过欢笑,也有过悲伤。

×××物业管理员岗位工作是我职业生涯中珍贵而十分有意义的开端。在领导、同事的关怀指导和帮助下,使我成为一名具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和处理日常事务能力的合格的物业管理员岗位工作者。

希望经理能够尽快为我办理辞职报告,我将十分感谢。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如何写物业签订用工协议书汇总三

仰望星空,细数天空璀璨的明星,不禁回想起实习的点点滴滴。时间如流水般,一去不复返,为期4个多月的实习生活终于结束了,一种强烈的感觉涌现在脑海中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不知不觉我的实习生活即将画上圆满的句号。

一、实习公司概况

河北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于20__年,注册资金300万元,是专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目前共有员工90人。其中拥有经济、会计、工程类中级职称的管理、技术人员8名,各类专业技术骨干8名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专业提供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公共秩序维护员服务、清洁服务、维修服务、园艺管理、特约专项有偿服务等。

____物业一直坚持“温馨永远”的服务理念,倡导“____,____,持续超越”的企业精神,实行“走动式”的服务管理模式。公司管理的小区以众美____小区为代表,这是个包括住宅楼、商铺、大型停车场等在内的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小区。

____物业始终以业主的生活为本,秉承“微笑多一点,服务多一点”的企业口号,着力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的服务,营造美好生活氛围,不断追求服务创新。在新的世纪里,____物业将展开理想的翅膀,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飞得更高、更远。

二、实习经历

20__年1月25日,我开始尝试着走上了社会这个大舞台。在这里我扮演着一名小小的、不起眼的舞者,尽情的挥洒着自己的舞姿来到衡美,公司领导根据我们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安排我实习行政人力岗。

通过这四个多月的实习生活,现在是我实习收获的季节了,接下来,我将在工作上、思想方面以及生活上各方面对自己的实习成果一一作介绍:

(一)工作积累

首先,是对公司职能类制度方面的了解。包括:

1.考勤制度。包括考勤签到规定、休息与假日规定、假期薪资标准、假期审批权限等。

2.内部沟通管理制度。主要是为加强员工之间、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改进工作,建立团结、富于创造性的团队。

3.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申请单应包括的相关内容,审批流程等。

4.文件编制制度。学会了文件编写格式的规范化。不同文件有不同的书写标准,例如公司级行政文件的编写,部门级行政文件的编写规范。

5.bi行为规范。最重要的学习内容。学习了bi后,掌握了很多关于社交礼仪方面的知识。

其次,在部门协调工作方面,原则性很重要。无论做什么性质的工作原则很重要,不能因小失大,工作未完成该记考核时,不能纵容同事,遇到好人好事,也要严格按照奖惩制度进行相应奖励。

最后,要强调的是一个词语责任心。要想做好工作,首先要有责任心。例如,一件小小的事,作为一名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就要将公司任何一个小小的部位想到。所以每次下班后,我都习惯性的推一下会议室的门窗,结果经常得不到满意的答案,项目在开完碰头会时,总是忘记关门窗。这时,我会重返办公室取钥匙将门窗锁好,除了领导,几乎每天最后走的员工就是我,说句俗话,真的快成为“管家婆”了但我觉得自己很喜欢这项工作,虽然每天都要用坏很多脑细胞。

在这四个月内,我也曾经历过上级领导视察指导工作。回想起20__年5月的日子,想起来都感觉自己很坚强。20__年5月17日,石家庄市物业协会的领导们将莅临我司指导工作。为了顺利通过检查,公司各个部门的同事都很忙,上到总经理,下至基层员工。领导们每天都要巡视园区好几圈,恐怕有哪个死角部位没有关注到而丢分。我们部门,主要抓资料方面,由于之前资料室管理得有些欠缺,我从进公司跟岗实习第一天起,几乎每天都在资料室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梳理后,终于整理出点头绪,但对于迎检来说,还是有很大欠缺。所以,刚进5月,我就每天整理迎检资料,几乎每天都在7:30左右下班,然后坐车回学校。

终于到了迎检这天,领导们首先是整体巡视了园区及配套的设备设施,最后回到会议室,进行资料检查。当时,我很紧张,恐怕领导们查看我没有准备的资料。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徐老(石家庄市物业协会的主任)向我要资料室的目录、清单,当时,我的心跳很快,立即将公司资料的目录递给他,他看过后,给了我很多宝贵的意见。他说:“对于资料室的管理要做到方便我们自己查看、翻阅资料,做一套适合于自己查阅的清单,清单上详细列出哪些是公司资料、哪些是公司内部资料,甚至要细化到资料的本数、页数,让领导们一看清单便能立即找到资料的具体方位”听了徐老的话后,真是受益匪浅!

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在这时,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摆正心态,冷静的去思考解决措施。当你确实不能自己解决时,你可以选择向自己的领导或老师去取经。切忌遇到困难临阵脱逃的行为,否则,你将永远不会体会到成功的滋味,不会成长起来

(二)思想变化经过了四个多月的磨练,现在,我总算能稍微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了。还记得在学校的日子,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根据自己的爱好进行。但工作不同,是你的本职工作,不管喜不喜欢都要保质保量完成。

起初工作,总是会不时有些抱怨:明明不是自己的错,还要接受批评。后来和指导老师聊过后,感觉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类似的状况,很正常,这时最重要的是在锻炼自己的心态。所以说,保持一颗良好的学习心态很重要。这也是在一点点积累工作经验。

同事们都很好,经常鼓励我,对我说:工作不同于学习,现在你刚出校门要做到少说、多做,任何一件事领导都会看在眼里的,多学习,多积累些工作经验工作中,令我很欣慰的是我所做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同事们的认可。

我也经常向领导们取经。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现在,你刚走上社会,不要急于积累社会经验,经验会随着你的工作成绩逐渐积累起来的。现在你需要做的是掌握领导们的工作方法、工作技巧,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总之,我很庆幸,有众多领导们的悉心指导,我很自信在领导们的帮助及自己的努力下,我会逐渐成长起来的!

(三)学习提高

在接受了公司科学、规范的入职培训之外,最幸运的,公司领导安排我们去北京参观。20__年3月6日早6:30分,我和公司的领导们一起踏上了北京之旅(的征程)。此次前往的目的是:参观北京新纪元家园。学习该项目的管理亮点,结合我公司所管辖小区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有效地建议及改善措施,以备完善今后的新项目。通过这次外出参观,我最大感受是领导要及时关心员工,员工要忠实于自己的团队至关重要。硬件方面,我们尽最大努力即可,但在软件方面,我们要全力以赴,结合我们的服务质量月,bi行为规范等认真贯彻落实好。

(四)业余生活

公司业余生活非常丰富。5月8、9日两天,公司组织分成两批去石家庄赞皇嶂石岩外出游玩,一方面为了让员工放松心情,更重要的是为了加强团队建设,共同做好物业服务工作。我发现每一次活动后,员工的归属感就会强烈一些,所以,我还要多掌握一些如何加强员工归属感的知识,将人力资源工作做得更好。

三、问题剖析

实习过程中,发现自己在工作中一个很大的不足,那就是时间管理问题。我感觉自己每日的工作都很繁琐、不连贯。后来向领导们咨询后,总结出这样一条道理:如果你能将自己的时间安排得很妥善、合理,那你每一天都会是轻轻松松的,工作起来有条不紊。反之如果你的时间安排得不合理,那你每天都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不仅自己会感觉很忙碌,而且做事效率也不尽人意。所以,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我首先要将自己的时间管理好,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工作。还有就是关于协调内部关系问题,作为行政人力工作人员,要做好桥梁的工作,及时将上级领导的指示传达给下级,并将员工的想法反馈给公司的上级领导。现在,我所接触的还很少,还不知如何更有效地起好桥梁的作用。今后我要做的是,善于总结自己的工作,学习领导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更好的为同事们服务。

四、实习有感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生活,我的感触颇深。

从公司角度看:河北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石家庄来说,确实很规范。公司拥有一支年轻的骨干队伍,思想创新、前卫;硬件设备很齐全,每位主管都配有电脑办公;公司经常组织骨干人员外出学习,这让我看到了希望,有公司提供平台,相信能让我们得到更大的发展。

从行业角度看:衡美发展得很快,在短短5年时间里,先后获得市先进单位,20__年____小区小区又通过了市优,这是通过大家共同的努力换来的荣誉。

不管是业务方面,还是自身素质方面,我都学到了很多。总之,我已下定决心,要和这里的员工共同努力,共同壮大衡美,和衡美一起进步、一起成长!

领导有心,员工用心,共同创新。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都要注重细节,改掉小问题,相信我们能做到让业主满意、放心!

如何写物业签订用工协议书汇总四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

(一)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二)物业的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办公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乙方授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对物业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物业项目实施综合维护、服务与管理,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乙方检查监督;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用户服务手册》并以书面或在客户服务中心张贴的形式告知乙方;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乙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对乙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乙方纠正;

5、可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甲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6、与乙方订立《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并按照《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和《房屋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乙方的装修活动进行服务和管理;

7、接受乙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乙方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甲方:

乙方:

日期:

如何写物业签订用工协议书汇总五

1、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业主都知道了作为业主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更重视和谨慎地使用这些权利,希望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中最重要,和业主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一项权利就是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优秀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并和选好的物业公司签订好《物业服务合同》,因为该合同签订后,对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签好该合同对业主来说是享受优质物业服务的关键所在。

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国务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国务院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1、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

2、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

3、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4、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由于物业服务合同与人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合同履行期间长,因此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都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此外,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报有关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便行政部门更好地监督和指导。

如何写物业签订用工协议书汇总六

在签定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要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它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地加以说明。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购房者不按期付款;开发商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律师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时间”与“最好”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不知道。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

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 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对策: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陷阱八:以偏盖全

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对策:对于这类问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给开发商一点空隙。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

陷阱九:拒签补充协议

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北京是很普遍的,特别是一些卖得很好的`楼盘都是如此。

对策:不管开发商态度如何,购房者还是要争取这个权益。实在不行,又觉得没有把握,那就只好放弃了。

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购房人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将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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