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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股联营意向协议书 股份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4篇)

时间:2021-05-13 21: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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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如何写合股联营意向协议书(推荐)一

第一条 合股 称号:

第二条 次要 运营 所在:

第三条 合股 运营 名目及 范畴:

第四条 合股 限期:

第五条出资金额、 限期、 方法

(一) 合股人以现金 方法出资,计 群众币_____元;

合股人以现金 方法出资,计 群众币_____元;

合股人以现金 方法出资,计 群众币_____元

(二)本 合股的各 合股人的出资 金钱应于 年代日,交到本 合股在银行开立的 配合账户中,账号:,此为各 合股人 志愿 参加 合股的 意义 暗示,此款为各 合股人的首期出资,若在 合股 事件投入 过程当中 需求 持续追加出资的,各方 合股人 仍然 根据以上出资比例追加出资额。

(三)本 合股 约莫需出资 群众币元。

合股 时期各 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 财富,不得 随便 朋分。

合股 停止后,各 合股人 财富仍为 小我私家 财富,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合股 卖力人及 合股 事件 施行

(一) 部分 合股人 配合 施行 合股 事件。

(二) 合股 和谈 商定或 部分 合股人 决议 选举为 合股 卖力人,其权限为;

一、对外 展开 营业,订立 条约;

二、对 合股 事件 停止 一样平常 办理;

三、 运营 办理 合股 事件,购进 经常使用 货色, 保护 办理 合股的 财富物品;

四、 付出 合股 债权;

第七条 红利 分派与 债权 负担

合股各方 配合 运营,共担 危险,共负盈亏。

(一) 红利 分派,以本 合股的各 合股人的出资比例为 根据,对本 合股 发生的利润及 红利依此比例 停止 分派。

(二) 债权 负担: 合股 债权先以 合股 财富 归还, 合股 财富 不敷以 了债时, 按照我国 无关 法令的 划定,各 合股人以各自的 财富按出资比例 负担 债权。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 让渡

(一)入伙。

一、新 合股人入伙, 必需经 部分 合股人 赞成;

二、 认可并 签订本 合股 和谈,同时依本 合股的出资比例 交纳出资 金钱;

三、除 合股 和谈 还有 商定 之外,新 合股人与原 合股人有 划一 权利, 负担 划一 义务。

入伙的新 合股人对入伙前的 债权 负担连带 义务。

(二)退伙。

一、 志愿退伙。

合股的 运营 限期内有 以下 情况之 临时, 合股人 能够退伙;

(1) 和谈 商定的退伙事由 呈现;

(2)经 部分 合股人 赞成退伙(3) 发作难以 持续 参与 合股的事由( 需求有证据 证实), 合股 和谈未 商定 运营 限期的, 合股人在不影响 合股 事件 施行的 状况下, 能够退伙,但 该当30日 告诉 其余 合股人。

合股人 私自退伙的, 该当 补偿 丧失。

二、 固然退伙, 合股人有 以下 情况之一的, 固然退伙;

(1) 灭亡 大概被依法 宣布 灭亡;

(2)被依法 宣布为无民事 举动 才能的;

(3) 小我私家 损失 了债 才能,被 群众法院 强迫 施行在本 合股的 局部 财富份额。

以 下情形的退伙以 实践 发作之日为退伙 见效日。

三、 革职退伙。

合股人有 以下 情况之一的,经 其余 合股人 分歧 赞成, 能够 决定将其 革职;

(1)未 实行出资 任务;

(2)因 成心或 严重 不对给 合股 事件 形成 丧失;

(3) 施行 合股 事件有不 合理 举动;

(4) 和谈 商定的 其余事由。

对 合股人的 革职 决定 该当书面 告诉被 革职人,被 革职人接到 告诉之日 见效 革职人有 贰言的, 能够接到 告诉之日起30内 告状, 合股人退火后, 其余 合股人与该 合股人按退伙时的 合股 财富 情况 停止 预算。

(三)出资的 让渡。

许可 合股人 让渡其在 合股中 局部或 部门 财富份额。

在 划一 前提下, 合股人有优先受偿权如向 合股人 之外的第三人 让渡,第三人应按入伙 看待, 不然以退伙 看待 让渡人,第三人受让 合股 财富份额的,经 修正 合股 和谈即成为 合股人。

第九条 合股人的 权益和 任务

(一) 合股人的 权益:

一、 合股 事件的 运营权、决议权、监视权,合股 运营 举动由 合股人 配合 决议, 不管出资 几, 每一个人都有表决权;

二、 合股人享有 合股 长处的 分派权;

三、 合股人 分派 长处应以出资额比例 大概 条约的 商定 停止, 合股 运营 积聚 财富归 合股人共有;

四、 合股人有退伙的 权益。

(二) 合股人的 任务:

一、 根据 合股 和谈的 商定 保护 合股 财富;

二、 分管 合股的 运营 丧失的 债权;

三、为 合股 债权 负担连带 义务。

第十条 制止 举动

(一)未经 部分 合股人 赞成, 制止任何 合股人 擅自以 合股名义 停止 营业 举动;

如其 营业 得到 长处归 合股, 酿成的 丧失按 实践 丧失 停止 补偿。

(二) 制止 合股人 到场 运营与本 合股 合作的 营业;

(三)除 合股 和谈 还有 商定 大概 部分 合股人 赞成外, 合股人不得同本 合股 停止 买卖。

(四) 合股人不得 处置 损伤本 合股 长处的 举动。

第十一条 合股 停业的 持续

(一)在退伙的 状况下, 其他 合股人有权 持续以原 合股 称号 持续 运营原 合股 债权, 也能够 挑选 吸取新的 合股人入伙;

(二)在 合股人 灭亡或被 宣布 灭亡 状况下,依 灭亡 合股人的 担当人的 挑选,既 能够退 担当人应 担当的 财富份额, 也能够 按照 合股 和谈的 商定 大概经 部分 合股人 赞成为新的 合股人。

第十二条 合股的 停止和 清理

(一) 合股因 以下 情况 闭幕

一、 合股 限期届满;

二、 部分 合股人 赞成 停止 合股 干系;

三、不 具有法定 合股人数;

四、 合股 事件 实现或 不克不及 实现;

五、被依法 打消;

六、 其余法定 缘故原由;

(二) 合股的 清理

一、 合股 闭幕后 该当 清理,并 告诉 债务人;

二、 清理人由 部分 合股人 担当或经 部分 合股人过 对折 赞成。

自 合股 构造 闭幕后15内指定 合股人或 拜托第三人, 担当 清理人。

15日内未 肯定 清理人的 合股人或 短长 干系人可 请求法院指定;

三、 合股 财富在 付出 清理 用度后,按 以下 次第 了债: 合股所欠招用职工 人为和社保 用度;

税款;

合股人的出资;

四、 了债后 若有 盈余,按本 和谈第七条第一款 法子 停止 分派;

五、 清理时 若有 吃亏, 合股 财富 不敷 了债的 部门,按第七条第二款 法子 打点,各 合股人 负担 有限连带 义务, 合股人 因为 负担连带 义务, 了债数额 超越其 该当 负担的数额时,有权向 其余 合股人追偿。

第十三条 守约 义务

(一) 合股人未 定期 交纳或未交足出资的, 该当 补偿由此给 其余 合股 天然成的 丧失;

假如 过期三个月仍未 交纳出资,按退伙 处置;

(二) 合股人未经 其余 合股人 赞成而 让渡其 财富份额的, 其余 合股人 不肯意 采取受让 报酬新的 合股人的,可按退伙 处置, 让渡人应 补偿 其余 合股人由此 酿成的 丧失;

(三) 合股人 擅自以其在 合股 构造中的 财富份额出质,其 举动 有效,由此给 其余 合股 天然成 丧失, 负担 补偿 义务;

(四) 合股人 严峻 违背本 和谈或 严重 不对 招致 合股 构造 闭幕的, 该当对 其余 合股人 负担 补偿 义务。

第十四条 和谈争议 处理 方法

凡因本 和谈或与本 和谈 无关的 统统争议, 合股人之间应 配合的 充实 停止 商议,如 商议 不可,提交 条约 签署地法院 处理。

第十五条 别的

(一)经 商议 分歧, 合股人 能够 修正本 和谈或对本 和谈未尽 事件 停止 弥补, 弥补、 修正内容与本 和谈相 抵触的,以 弥补、 修正的内容为准。

(二)各 合股人的出资 凭据是本 和谈的 构成 部门。

(三)本 和谈一式份各 合股人各执一份。

(四)本 条约经 部分 合股人 署名或 盖印后即 发作 法令 见效。

合股人( 具名 盖印):

年代日

如何写合股联营意向协议书(推荐)二

合股合作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住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法人):

地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合股,并由乙方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

见附件一:(暂定名)商业计划书。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万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人民币

(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额参与购买股权,其中持有%股权,持有%股权,持有%股权,甲方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乙方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用以设立(暂定名)。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工作。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协助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务;

3.股份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员由乙方委派,公司管理由乙方担任,其他投资者根据其能力分配担任公司适合的工作岗位,管理或者工作不力者或调换岗位、或辞退;

4.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6.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直系亲属可以直接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退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若要退股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和股金,一年后若退股,则按公司现价值根据股权比例分配或转让;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如股份有限公司运作资金不足,需向所有出资人追加款项,追加金额按照其参股比例追加,若不追加者视作自动放弃所有股权;若股东一致认为需放弃追加,则所有股东另行商议处理;若因亏损严重,一致商议放弃经营,即清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资金,按各出资者的参股比例分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完成“(暂定名)”工商注册,如因一方原因导致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注册完成,那么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

3.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并且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4.所有股东严禁利用公司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炒单。如有以上行为,不管以任何理由、方式,情况属实者第一次罚款所成交金额的十倍进行充公处理,第二次则按其参股的一半作为罚款直接减股金;如所发生的成交额大于股金,即当事人的全额股金充公,并罚款成交额的10倍以上,且即时终止合同。

5.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日常工作

1.协议签订后各方一同商议制定各项销售计划(日计划、月计划、季度计划、年计划等)、财务制度、仓库管理制度以及业务开展工作计划。

2.协议签订后,乙方统一管理实施各项公司制度,其他合股人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公司各项制度实施。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股合作协议书范本二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甲方:

姓名,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三方友好协商,通过投资合股的方式在,并在将来成立连锁会馆,为了长期友好合作和经济合作,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品牌,法人代表:

第三条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万。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方,乙方为控股方,股权各占总股份的40%,投资金额为元;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20%,投资金额为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乙丙三方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式和现金形式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三方共同拥有。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总则:一切的盈利,亏损,赔偿按股份比例来分配与承担。

1.盈余分配:每半年进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三方可协商留盈利的20%备用资金用于发展瑜伽事业;当备用资金超过2万元时,则将超出部分按股份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合股、退股

1.合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④随着静禅瑜伽馆的成长和壮大,静禅瑜伽馆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

2.退股:

①在合作期间双方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或转让,一年内撤股,净身出户;转让不予承认;一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经营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合股期足一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两年则80%,三年则90%,四年则100%。静禅瑜伽馆经营有困难时任意一方不得提出退股。

②如有一方强行对方撤股,结算之日必须返还对方投资本金及股份该得利润;

③退股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第七条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合股负责人。其权限是: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②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部人选;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④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⑥对合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主外)

2.乙方的权利: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3.丙方的权利: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4.合股人的义务:①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财务管理

1.在静禅瑜伽馆当职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实行工资制,股东在上班期间给予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统一支付工资:

甲方:

乙方:

丙方: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其它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分红。

3.有关静禅瑜伽馆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三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在分红之前如一方股东私人有急事要借用帐上的钱款,必须经另一位直接股东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有效借用帐上的钱款;但总借款额度不得超过总余额的5%,否则不允许借用帐上的钱款;以免瑜伽馆发生资金周转不开的事情,(如果三方股东都要急用钱经商议三方股东同意并不影响瑜伽馆正常营运也可以适当分红);

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

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全体股东每个月16号对馆内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全全承单误差部分;

5.如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三方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有关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在管理方面大家齐心协力,每位股东都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对于经济方面经三方股东商议,由的名义对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银行帐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帐号密码。负责做好现金流水帐,并负责财务、采购事宜,及管理瑜伽馆的全面运作及销售工作;负责保管瑜伽馆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等帐务必须经三位原始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所有账单须经其余两方股东认可,并给其复印件。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区经营与合股竞争的业务。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5.股东无责任感,带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签约日期:年月日

如何写合股联营意向协议书(推荐)三

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共同经营,实行股份合作,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具体地址为:;

店名为:。

第三条 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甲,乙双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发廊的总股本投入为 万元;

合股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乙双方均为控股方,甲方股权占总股份的 %,投资金额为万元;

乙方股权占总股本的 %,投资金额为 万元。

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甲,乙双方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股份额。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 度核算为依据,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①甲,乙双方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80%实施。

②不得在合股不利时退股;

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实施。

③退股需提前二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其他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

3.出资股份的转让:允许合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其他合股人有优先受

让权,如转让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人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

如合股人将自己现有股份进行分割,转让于第三人,需经其他合股人同意,且第三入股人只享有股份盈余分配和入股债务分担,不享有合股人权利,并签订入股人合约。

第七条 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股人其权限: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

②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部人选;

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

④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

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

⑥对合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⑦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

⑧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

2合股人的义务:①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

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

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

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其他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区经营与合股竞争的业务。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终止:①合股经营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①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并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和修改与订立的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 合股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年月 日

如何写合股联营意向协议书(推荐)四

签订地点:

该股份转让协议由下列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年月日在签署。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本协议中,甲方与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双方”。

风险提示一: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

鉴于:

1、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总股本为。甲方是目标公司的正式注册股东,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

2、甲方愿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条件及程序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合股)(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

3、乙方愿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转让的目标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持有的目标股份对应的出资已全部到位,甲方现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股份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如所转让的股份对应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可约定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并注明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目标股份。)

2、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根据股权变更登记的步骤,按照下列方式将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给甲方:

(1)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即人民币元;

(2)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即人民币元;

(3)在目标公司办理完毕股东登记变更之日起日内,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即人民币元。

(亦可根据具体情况,根据交易情况约定其他支付条件)

风险提示二: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二条声明、保证与承诺

风险提示三: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甲乙双方保证各自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适合民事主体(如是公司的应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约定各项义务的主体资格,并将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本协议。

2、本协议双方在此所作的全部保证、承诺是连续的,不可撤销的,且除法律的明文规定和执行司法裁决之必须外,不受任何争议、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的指令的影响,也不受双方名称及股东变更以及其他变化的影响。本协议双方的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及其他权利义务承接人对本协议双方各自在此所作的保证、承诺以及按本协议规定应履行的义务负有连续的义务和责任。

3、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股份是甲方合法持有的股份,甲方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没有设定任何质押或者其他足以影响股权转让的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司法查封、冻结,并不会因股份转让使乙方受到其他方的指控、追索或遭受其他实质损害。同时,甲方保证,其在交易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目标公司和目标股份的相关财务信息是真实全面的。否则甲方无条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有效。

(3)甲方将与乙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4、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依法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目标股份的主体资格。

(除一般民事主体资格要求外,某些行业、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要求)

(2)乙方保证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乙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有效。

(4)乙方将与甲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第三条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第四条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凭本合同及股权交割清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产权交易中心留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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