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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护理文案范文 县级医院护理文案范文怎么写(五篇)

时间:2018-12-31 04: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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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县级医院护理文案范文一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效率,规范扶贫资金使用流程,细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度,根据《隆安县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xx〕89号)和隆安县脱贫摘帽第二片区会议精神,结合古潭乡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循“分级负责、精准识别、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原则,专项精准扶贫资金(以下简称为“资金”)必须安排给极端贫困户扶贫项目使用,项目实施原则上必须经过村、乡两级领导班子集体民主决策。

第三条 本细则仅适用于贫困户一户一增收项目和住房建设补助项目。

第二章 资金使用对象

第四条 资金使用的对象为我乡极端贫困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家中无18周岁至60周岁的有完全劳动行为能力的成员,或有部分家庭成员有部分劳动能力仅可进行简单劳作;

(二)家庭自我发展产业能力严重不足,除国家保障收入外无其他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无稳固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3平方米(含)且没有自筹建房能力;

(四)经乡领导班子讨论认为符合要求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资金使用的对象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积极主动、自力更生,有很强的自我发展意愿,不存在“等、靠、要”思想。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极端贫困户一户一增收项目补助类别和补助标准参照《隆安县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极端贫困户住房建设补助项目每户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第七条 极端贫困户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提交《隆安县精准扶贫贫困户自选发展一户一策产业增收项目申报表》,可以申请一户一增收项目补助:

(一)一户一增收项目确实存在;

(二)通过一户一增收项目可以增加家庭收入;

(三)一户一增收项目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并签订极端贫困户一户一增收项目帮扶合作协议,帮扶合作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

(四)一户一增收项目通过村级评议,并提交所在村出具的同意申报极端贫困户一户一增收项目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 极端贫困户向所在村委提出住房建设补助申请,并通过村级评议,提交《隆安县“有住房保障”未达标农户扶持项目申报表》可以申请住房建设补助项目。

第九条 村级评议由第一书记或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主持,评议代表9-15人(单数),由驻村干部、驻村退休干部、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村教师和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生产队队长等了解评议对象户情况的人员组成,评议结果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的通过村级评议。村级评议的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申请合作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

第十条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极端贫困户因自身原因没有寻求到合适的帮扶人结对产业帮扶的,贫困户村民委员会有义务统一作为帮扶组织,统一安排合作项目,合作收益除去极端贫困户的分红外,纳入村集体经济收入。

第四章 项目审核

第十一条 极端贫困户一户一增收和住房建设补助项目通过村级评议后,汇总报乡镇人民政府研究审定,报县人民政府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 极端贫困户一户一增收和住房建设补助项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定并公示3日后,可按照项目启动后、项目实施完成后两个阶段分两次填写《资金拨付申请表》提出补助申请。资金拨付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项目启动后可先预付应得项目补助总额的80%,项目通过村、乡、县三级核查核验后再拨付余下的20%。

第十三条 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帮扶安排的项目,项目启动后可以预付应得项目补助总额的100%。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对项目的实施、进展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申报计划进行。

第五章 项目的验收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完成后,极端贫困户向村委提出验收申请,村委收到申请后15日内完成村级核查,汇总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15日内完成乡镇核验并向县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县级核验。

第十五条 项目合作对象为本村村委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指派第三方进行村级核验。

第十六条 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一户一增收项目核验相关增收产业,极端贫困户个人银行账户、合作方项目台账等,听取极端贫困户对产业项目实施的评价,确保极端贫困户达到产业增收;

(二)住房建设补助项目核验“有住房保障”核验实体住房稳固性,以及项目结算单、材料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古潭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隆安县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全县脱贫摘帽“两年集中攻坚,一年扫尾巩固”行动结束时。

县级医院护理文案范文二

根据公司的要求学习了xx大报告以及xx大三中全会的相关精神,剖析和纠察了自身的实际情景,现将自身实际情景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景

(一)抓好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在建续建工程

在20xx年里,我始终坚持继续抓好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在建续建工程。在质量管理方面严格做好把关,确保工程建设每一环节的质量问题,一旦发现有偷工减料等现象就会立即制止;切实把握好工程建设的进度督办工作,避免有工作人员因为个人原因或是他人原因而延误建设进度;努力抓好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做好各个环节和各个部门的衔接工作,及时做好建设信息和资料的更新、记录,实现资源信息的共享;做好工程监理工作,保证工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工程计划执行;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设备的安全以及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安全;认真规划好投资管理工作,为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供给资金保障;重视工程量复核工作,确保工程的完美竣工,等。

(二)抓好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竣工县级验收及绩效考评工作

针对20xx年已经竣工的土地治理项目,我也组织相关人员对竣工的项目进行验收工作,并严格验收每一个环节,坚决不错验和漏验,一旦发现还有纰漏和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地方就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重新进行施工,直至完全贴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为止。对于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我也是严格对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纠察出员工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责令员工进行改正,不断提升员工们的工作本事和效率。

(三)抓好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立项工作

除了抓好20xx年需持续的工作外,我也严格抓好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立项工作。不断探索新资源、开发新客户、维护老客户,并及时跟客户做好沟通和交流工作;同时,做好跟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落实跑部进厅汇报工作和项目的评审工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立项工作做好相关准备,确保项目的立项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开展。

(四)抓好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选址论证工作

为了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对于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选址和论证工作我也没有丝毫放松。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开发项目的地理位置进行实地考察,做好分析和研究工作,对于开发和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影响因素要做好应对措施,避免在实际开展工作时遇到问题手足无措。

(五)抓好20xx年招商引资工作

切实抓好20xx年的招商引资工作,对于需要施工的项目分析、总结出其具有的可投资性和可收获性,并进取做好宣传工作,让投资商看到我公司项目的发展空间,吸引各地投资商。同时,做好为投资商的服务和介绍工作,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真诚的合作态度,愿意将资金投入我公司的项目建设中。

(六)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切实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参与人员商讨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具体计划和要求,并严格做好审核工作,保证计划和要求的可实施性和高效性。

(七)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报表工作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本就是一项十分巨大和复杂的工程,如有一个地方出现纰漏就会对整个项目造成影响,所以,我警示自我要严格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统计报表工作。落实跟各个部门和相关人员的沟通工作,及时协调好各方面的问题和信息,并严格做好记录工作,保证记录信息的真实性。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抓好学习促作风建设转变

在工作中和工作之余我都在不断学习,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用性知识,提升自我的工作本事和效率。同时,还要学习党章党纪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提升自我的思想觉悟。针对不足的地方及时纠正,端正自我的工作作风。

(二)抓好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切实抓好自我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员工的培训工作,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资料和事迹;落实对培训员工的考核工作,主要从思想、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还存在问题的员工,继续对其的培训工作,保证每一位员工都能主动进取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

(三)做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

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我也十分注重自身的思想、行为和作风。所以,我坚持从自身做起,不断学习、不断纠正、不断提升,对于自我存在的问题要坚决指出、严厉批评,并及时改善;虚心理解他人指出的问题,理解他人的意见和提议,坚持做到自我批评、员工批评和领导批评,为员工们做好表率。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打算

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一名工作人员,同时也是一名党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自身的工作、行为、思想、言语等是多么地重要,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会继续努力,在坚持自身已有优点的基础上继续发奋,坚持做到以下四点:

(一)端正自身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作为农业综合开发部的一名机关人员兼党员,我要不断强化自身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所说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作为端正自身工作作风的整体要求。坚持时常对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和党章党纪相关资料检查自我的工作作风,纠察自我存在的问题;坚持时常对照相关标准纠正自身的不足之处;坚持时常清洗自我思想、行为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灰尘”,还原自身最原始的面貌;坚持时常开展自我批评和理解他人批评,尤其是人民群众的批评和指正,纠察出问题的根本,彻底根治问题,做一名实实在在的工作人员和党员。同时,还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为公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时刻将自身的工作作风跟新的发展形势和新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

(二)强化自身的学习力度,坚持做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会不断强化自身的学习力度,坚持多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坚持多学习党章党纪相关知识、坚持多向身边的人学习他们的长处,并改正以往存在的一些“走马观花”“注重表面学习”的情景。对于所学的知识要进行深入专研和分析,将其跟实际的工作联系起来,坚持多实践、多分析、多总结,不断完善自身在工作上还存在的问题,强化自身对理论知识的记忆本事,力争做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让自身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也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一份自我的力量。

(三)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深刻认识到自身岗位的职责

不管是作为一名工作人员还是作为一名党员,自身的思想都是十分重要的,一旦思想上出现了偏差,就会直接影响工作的作风、行为和效率。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多加学习,学习党的xx大报告以及党的xx大三中全会的相关精神、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精神、学习党章党纪的相关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深刻认识到自身岗位的职责就是真切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公司发展服务。虽然,我的工作不是直接跟人民群众接触,可是归根究底,我的工作还是要牵连到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我会坚持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将人民群众作为自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点,努力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为我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四)训练自身的创新本事,努力弥补自身的不足和问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会时常鞭策自我,要细心观察身边微小的事物,应对同一问题也要学会运用多种知识以及从多角度去分析,提高自身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还要鞭策自我不断学习新的管理手段、新的运营模式、新的工作技术等,训练自身对新事物和新知识的接收本事,并将其跟自我已掌握的知识进行综合,研究出更高效的工作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训练自身的创新本事,弥补自身以往存在的不足之处。

县级医院护理文案范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我县城乡居民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xx〕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工作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二)坚持适度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保障、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坚持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对区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大范围社会灾害的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区域性临时救助标准执行,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低保标准10倍。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请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特殊情况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再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首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

(一) 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导致个人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三)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且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而未履行义务的;

(四)拒绝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或个人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五)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认定不应给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临时救助办理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第八条 受理。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补齐所有规定的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临时救助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

3、导致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申请的,应说明委托原因,介绍委托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承担委托责任。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可先行受理。

第九条 审核审批

(一)一般程序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核责任主体,负责临时救助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视情组织民主评议。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居住地公示2天。无异议的,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批责任主体,负责全面审查相关材料,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批准给予临时救助的,应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并实施救助;不予批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获得临时救助居民的情况,应当在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救助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审批决定按季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各乡镇常住人口按一定比例下拨委托审批的临时救助资金。

对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申请临时救助,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对于未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并提供救助。

(二)紧急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并在救助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救助情况在救助对象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第四章 救助方式

第十条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一)发放临时救助金。各级应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打卡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二)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对于采取实物发放形式的,除紧急情况外,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供转介服务。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

临时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服务救助为辅。

第五章 救助资金筹集和管理

第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将临时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临时救助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资金。其中,县级财政均按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

(二)城乡低保结余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如有结余,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城乡低保家庭临时救助支出。

(三)福彩公益金。县级民政部门每年应安排不低于8%比例的福彩公益金作为临时救助或救急难资金。

(四)社会捐助资金。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向民政部门或受民政部门委托的慈善机构为临时救助提供资金捐助。

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统筹考虑,列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 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转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救助资金缺口时,同级财政应通过追加预算、通过春荒冬令款调剂等途径予以解决,确保实际需要。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在收到同级民政部门现金发放清单2个工作日内,经复核后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实行实物救助和服务救助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实施,实行动态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先行救助所需资金和物资,实行报账制,县级财政、民政部门根据审批材料和救助对象收据,按规定程序予以拨付或补充。

第六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资源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特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支持其参与临时救助。动员、引导具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专项公益基金,在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临时救助。

第十五条 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在对象发现、专业服务、发动社会募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七章 建立机制

第十六条 临时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为召集人,将临时救助和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临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急难”救助包保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业务工作,明确各干部职工的包保区域、单位和时段等内容,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第十七条 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排查,并建立分析研判制度,乡镇和村(居)委会要分别实行每月和每周1次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病、重残人员、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的实际状况,及时核实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情况。主动报告、主动帮助,必要时可代为提交救助申请,做到早发现、早救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公安、城管、民政和卫生等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

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以及救助管理机构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于其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政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要协助其申请,需要分办、转办的,应明确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处理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

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社会救助窗口应及时转介。

县、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可依托社会救助平台,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网络。县政府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畅通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求助、报告渠道。

第八章 监督和处罚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条 民政、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将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二十一条 临时救助对象不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收入状况,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的,民政部门应当悉数追回并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予受理其城乡低保等其他社会救助申请,已经享受城乡低保的予以取消。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临时救助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临时救助金的经办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岳西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我县城乡居民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xx〕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工作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二)坚持适度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保障、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坚持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对区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大范围社会灾害的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区域性临时救助标准执行,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低保标准10倍。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请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特殊情况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再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首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

(一) 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导致个人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三)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且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而未履行义务的;

(四)拒绝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或个人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五)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认定不应给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临时救助办理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第八条 受理。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补齐所有规定的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临时救助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

3、导致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申请的,应说明委托原因,介绍委托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承担委托责任。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可先行受理。

第九条 审核审批

(一)一般程序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核责任主体,负责临时救助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视情组织民主评议。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居住地公示2天。无异议的,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批责任主体,负责全面审查相关材料,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批准给予临时救助的,应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并实施救助;不予批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获得临时救助居民的情况,应当在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救助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审批决定按季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各乡镇常住人口按一定比例下拨委托审批的临时救助资金。

对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申请临时救助,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对于未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并提供救助。

(二)紧急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并在救助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救助情况在救助对象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第四章 救助方式

第十条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一)发放临时救助金。各级应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打卡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二)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对于采取实物发放形式的,除紧急情况外,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供转介服务。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

临时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服务救助为辅。

第五章 救助资金筹集和管理

第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将临时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临时救助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资金。其中,县级财政均按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

(二)城乡低保结余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如有结余,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城乡低保家庭临时救助支出。

(三)福彩公益金。县级民政部门每年应安排不低于8%比例的福彩公益金作为临时救助或救急难资金。

(四)社会捐助资金。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向民政部门或受民政部门委托的慈善机构为临时救助提供资金捐助。

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统筹考虑,列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 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转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救助资金缺口时,同级财政应通过追加预算、通过春荒冬令款调剂等途径予以解决,确保实际需要。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在收到同级民政部门现金发放清单2个工作日内,经复核后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实行实物救助和服务救助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实施,实行动态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先行救助所需资金和物资,实行报账制,县级财政、民政部门根据审批材料和救助对象收据,按规定程序予以拨付或补充。

第六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资源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特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支持其参与临时救助。动员、引导具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专项公益基金,在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临时救助。

第十五条 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在对象发现、专业服务、发动社会募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七章 建立机制

第十六条 临时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为召集人,将临时救助和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临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急难”救助包保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业务工作,明确各干部职工的包保区域、单位和时段等内容,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第十七条 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排查,并建立分析研判制度,乡镇和村(居)委会要分别实行每月和每周1次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病、重残人员、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的实际状况,及时核实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情况。主动报告、主动帮助,必要时可代为提交救助申请,做到早发现、早救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公安、城管、民政和卫生等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

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以及救助管理机构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于其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政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要协助其申请,需要分办、转办的,应明确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处理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

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社会救助窗口应及时转介。

县、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可依托社会救助平台,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网络。县政府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畅通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求助、报告渠道。

第八章 监督和处罚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条 民政、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将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二十一条 临时救助对象不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收入状况,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的,民政部门应当悉数追回并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予受理其城乡低保等其他社会救助申请,已经享受城乡低保的予以取消。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临时救助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临时救助金的经办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岳西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县级医院护理文案范文四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xx年度教育工作会,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今年的《工作要点》已下发各校,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我们遵循“更新理念、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凸现特色”的教育工作总体思路,强基础、促改革、抓质量、转作风、创品牌,经过全系统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党建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在深入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基础上,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共开展集体学习36次,研讨交流6次,查找班子“不严不实”问题26条,查摆个人“不严不实”问题72条。目前,整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我们不断加强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四风”问题得到基本整治,机关作风明显转变,领导班子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形成了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二是党务工作不断加强。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党建工作首位,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持续开展践行党章先锋行动、党员进社区服务、“两联一包”、“结对帮扶”等实践活动。对两个直属支部班子做了调整,成立了县西关幼儿园党支部;组织14个直属支部、490多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年共接收积极分子18人、预备党员8人,转正党员9人。隆重召开建党94周年庆祝大会,对7个先进党组织、3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师资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校园长培训交流工作不断加强。选派288名中小学领导干部、幼儿园园长参加中、省、市相关培训。邀请周至二中原副校长安国玺、南京市浦口区明发一中校长程根宝为全县校园长作专题报告。在陕西省国防教育基地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封闭式培训,邀请市教育局局长李颖科等领导、专家分别作专题报告。加强“国培计划”、“远程研训”校长培训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信息反馈、学情汇总和督促检查工作受到市局好评;按照县委组织部安排,组织全系统68名领导干部参加“警示教育网络专题培训”。全年交流干部54人,其中学区内交流46人,跨学区交流8人。二是教师招录、培训、轮岗交流及评优评先工作扎实推进。通过人才引进、振兴计划、教师招录等方式新补充教师173人。完成县级以上培训项目44批次,培训9326人次。全年交流教师538人,其中,大学区教师交流489人,县城学校选派农村学校支教19人,赴莲湖区跟岗学习30人。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评选表彰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29名、优秀教师118名、模范班主任80名,树立了先进典型,强化了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评选“手、骨、头”教师46名。教育一科朱国鹏同志被评为陕西省学科带头人,周至七中李亚苗等3名同志被评为陕西省教学能手,“名师”带动效应逐步显现,教师专业素养不断提升。三是师德建设成效明显。积极参加全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征文活动,5人获一等奖,13人获二等奖,18人获三等奖。楼观台九年制学校教师李海潮、鹿马中学教师巨阿静获教育部全国师德征文二等奖。遴选10名教师参加全市“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演讲比赛,哑柏初中李丹荣获全市一等奖,周至中学乔媛、广济镇中心小学杜方等5人分别获二、三等奖。评选出周至中学等12所学校为西安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朱智慧等14名教师为西安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出优秀工作案例2例。召开了全县班主任工作交流会,6名优秀班主任作了大会交流发言。20xx年1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面实施,全年发放资金1600多万元,惠及教师3919人。

(三)教育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课堂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积极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全县网上注册教师3110人,其中1972人晒课4631节,县局评选表彰优课150节,优秀大学区和中心学校10个,优秀组织学校16个。其中51节被评为市级优质课,我局被评为市级优秀组织单位,周至中学张萍等4人课例入选国家级优课。各校课堂教学模式更加完善有效,周至三中分层教学模式、周至中学阳光体育及模块式体育课堂影响广泛,全国各地参观学习者络绎不绝。二是教科研工作深入实施。扎实开展教学、论文评比和小课题研究工作。20xx年立项规划课题8项,小课题99项,326项小课题顺利结题,其中24项获得市级优秀课题。开展中学课堂教学技能大赛活动,共表彰优秀集体16个、优秀个人186名。开展小学教学设计大赛活动,329名教师参加,170多名教师获奖。组织市级教学论文评选工作,推荐论文800篇,其中92篇获得市级一等奖,232篇获得市级二等奖,447篇获得市级三等奖,获奖总数居全市首位,我局获得优秀组织奖。县教研室张忠堂同志荣获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一等奖,并参加全国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三是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不断深化。全县112个大学区紧紧围绕“四共享、九统一”目标,广泛开展交流合作,大力推进资源共享。与莲湖区组建了4个学段5个学校的跨行政区域大学区,开展了3次交流研讨活动。全县各学区共享优质课4256节,县教育局表彰优秀大学区10个、优秀学区长学校9个、优秀成员学校3个;制定下发“同课异构”课堂展示暨评比活动方案,加强了学区教学交流。20xx年高考一本上线1009人,二本上线2290人,上线人数继续位居全市前列。中考总平均分比去年增加22.97分,增长5.87%,增幅居全市第5名。值得一提的是,20xx年我县中考第一名在全市排名较20xx年位次前移2153个名次,取得近十年最好成绩。

(四)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0xx年教育系统共实施重点建设项目3类,计划总投资

2.01亿元,目前已基本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其中,学前教育建设已完成尚村镇新河幼儿园、二曲镇下孟幼儿园、四屯镇渭滨幼儿园等3所闲置校舍改建园及2所新建幼儿园项目。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已完成四群中学实验楼、西宝初中、广济初中、辛家寨中心小学等学校教学楼加固改造、体育场硬化及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广济镇协里小学等教师周转宿舍、四屯中学学生宿舍楼、马召初级中学教学楼等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即将收尾。高中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周至三中食堂、周至六中体育场顺利实施;周至六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所有设备已配置到位;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培训宿舍楼项目已完工。

(五)各类教育统筹发展

一是学前教育稳步发展。扎实开展学前教育考核评估和等级提升工作,全年创建市一级园2所、二级园12所、三级园18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1所。切实加强民办幼儿园整治工作,全县现有幼儿园11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3所,民办幼儿园60所,公办园占全县幼儿园总数的47%。

积极开展幼儿园区域活动评比工作,表彰4所中心学校和20所幼儿园,二曲镇中心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分别获得省教育厅二、三等奖。二是义务教育扎实推进。以促进均衡发展为目的,实施中小学入学“单校划片”和“对口直升”,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开展了小学毕业综合素质测评调研工作,通过语言素养、身体素养和学业水平三个方面的测评,为全县小学素质教育明确了导向。三是高中教育成效显著。大力推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高中发展内涵不断提升,特色进一步显现,优质资源规模不断扩大,对各类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四是职业教育稳步提升。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职教中心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工作稳步推进,职校专业设置与市场契合度不断提高,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六)教育形象全面提升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履行行风建设约谈制度,切实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对全县中小学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加强对各类考试、教师职务晋升、各类评优评先活动、重点项目、重大资金和教育惠民政策等事项的监督。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严格依法依纪办案,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警钟长鸣,局纪委全年共处理各类举报63件,办结率100%,清退违规资金72948.74元。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了防控体系,扎紧了制度笼子,筑牢了警戒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二是教育宣传工作成效显著。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构建了县、镇、校三级宣传工作网络,开通了教育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全年编发《周至教育》15期,在陕西省教育厅、西安市教育局、西安新闻网、县政府门户网站及中国文明网、《陕西日报》、《陕西素质教育》、《金周至》等媒体共发布信息222条,及时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庞骊岗同志被县委宣传部评为优秀通讯员。完成1990—20xx年《周至县志·教育志》和《陕西教育年鉴》编撰工作。三是四城联创工作协同推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坚持创文、创森、爱卫工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先后开展了4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发放治污减霾宣传手册500份,宣传画20xx余张。下发《周至县教育系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向各学校发放创森知识竞赛试卷共计15000余张,为30所中小学发放宣传画册共计5000余份,评选20名创森知识竞赛优秀个人。我局获得市委、市政府创文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曲初中、二曲镇东街小学被评为全市教育系统创文工作先进单位。四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小小百家讲坛”、“微作文大赛”、“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我的中国梦”系列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文明校园创建内涵,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县教育局和终南镇中心小学等5所学校分别获得“西安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西安市教育系统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推荐申报省级文明校园4所、市级文明校园6所、县级文明校园6所。

(七)发展内涵更加丰富

一是体育与艺术工作。以推动国家艺术教育实验县为契机,扎实推动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开展了西安市音乐名师工作室“周至行-送教下乡”文艺进校园、少儿曲艺大赛、“中国梦”第二批新创歌曲宣传推广、第二届“百合杯”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生篮球赛等活动。参加省教育厅“春芽杯”中小学生艺术比赛,书画和舞蹈类共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9个。举办全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57所学校的1800余名师生参与,16个优秀节目进行了县级展演。在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一等奖4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6个。其中,周至一中的诵读《以青春的名义宣誓》和周至四中的小合唱《采茶》荣获省教育厅文艺展演一等奖,并和楼观新镇小学的陶艺展示被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全国展演。我局荣获省、市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在全市中小学美术教师书法绘画比赛中,有35幅作品获奖。在西安市第二届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中,周至三中袁国强荣获中学器乐组第一名和个人全能二等奖,广济镇中心学校武成博荣获小学组个人全能二等奖。乡村少年宫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建立18个活动站,楼观台九年制学校少年宫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二是招生工作。继续深化高中阶段招生模式改革,全面取消择校生,将周至中学(省级示范高中)统招计划的50%按定向生直接分配到各初级中学,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招生录取。继续加强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高考专项招生的政策宣传和指导工作。三是语言文字工作。以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为载体,大力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成功举办了“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经典诵读和全县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周至一中、周至六中被评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周至一中、二曲中学荣获全市经典诵读比赛一等奖。四是教育督导工作。实施“316工程”督导评估暨校园长履行职责考核工作,评出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33所、良好学校32所、合格学校67所。周至二中、二曲中学、二曲镇中心幼儿园成功创建为市级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推荐周至六中为省级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五是信息化工作。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68个教学班“班班通”、19所校园网建设,建设周至中学数字化校园。开展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评优活动和“中国梦·教育情”数码摄影大赛,有38件作品获市级奖励,我局获优秀组织奖。全县中小学100%接入宽带网络,全县所有专任教师在西安市大学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开通学习空间。全年完成400余场影视教育放映任务,利用网络平台征集优秀影评作品1136篇,我局获西安市第三届爱国主义影视教育影评活动优秀组织奖。

(八)保障工作更加完善

一是经费保障、教育资助和后勤服务、职工文化工作。按时足额拨付各类政策性资金。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012人次,总金额696.61万元。资助贫困、特困高中生11954人次,金额1219.45万元。中职享受免学费学生、国家助学金人数3142人次,金额319.3万元。深入陈河镇中心村等8个村和翠峰镇五联村,扎实开展“两联一包”结对帮扶工作,全年累计捐款捐物31万元,积极帮扶两镇9村469户1556人脱贫,累计投入资金108.6万元。加强“后勤管理规范化寄宿制学校”和“后勤管理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周至二中“后勤管理示范学校”、楼观新镇小学“后勤管理规范化寄宿制学校”顺利通过市级验收。为了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凝集力、激发工作热情,教育工会精心组织了两次登山活动,丰富了干部文化生活。二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全县义务段中小学实现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惠及学生51023人。20xx年,我们在全面实施义务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基础上,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对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发、统一配送。四屯中学、青化镇杏元小学等10所学校被评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规范化学校。做好全县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校餐”数据上传工作,受到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通报表扬。县教育局、广济中学等4个单位被市营养办评为先进集体,侯梦妮等6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西周中学被评为信息报送优秀单位,翠峰镇中心学校李春会等2人被评为优秀信息员。三是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安全教育常抓不懈,法制第一课、法律进校园、法官护校园、安全疏散演练、安全教育主题月等活动扎实开展,师生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联合县法院在全县开展秋季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在周至中学举行了报告会和法制微电影观后征文颁奖活动。加强校车专项整治工作,联合交通、交警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共查扣违规车辆5辆,查扣证照15辆,纠违59辆。目前,全县共有标准校车117辆。加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申报“西安市平安校园”2所,“陕西省平安校园”1所,周至中学等6所学校被县法院评为县级“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周至六中被评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与此同时,资金管理、招生考试、目标考评、工会团建、妇女儿童、计划生育、卫生保健等工作均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广大教职员工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教育局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县广大教职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教育发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办学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农村部分规模较小的小学,硬件设施差,运转十分困难。二是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各类教育发展仍然不够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依然短缺,辐射带动作用不大。三是有的干部、教师不能严于律己,乱收费、乱办班、乱购置教辅资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然存在,依法治教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四是受客观条件制约教育投入不足,经费紧张问题依然存在。上述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多方协调,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教育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突显,未来五年,全县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的总目标,着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双高双普”合格县和“教育强县”的目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是:

1.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到20xx年,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县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一年教育入园率分别达到98%和100%。努力创建省级示范园2所。

2.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确保小学100%的入学率和巩固率,确保初中100%的入学率,力争消除辍学现象,初中毕业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质量标准、教师资格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和教学指导体系。认真落实“减负”政策,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全面实施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工程。

3.高中教育: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和内涵式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学校章程建设,努力创建省级示范高中1所。全面实施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落实“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学生自主选课制度。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帮助学生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总结和推广普通高中特色办学经验,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在特色办学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引导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鼓励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资源共享。继续加大普通高中改造及高中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力度。

4.职业教育: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坚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发展,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努力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初步形成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优化劳动力供给侧结构,促进就业,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5.特殊教育: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提升特殊教育管理水平,增加特殊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特教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等形式,实现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探索保障不同年限残疾儿童少年的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努力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三、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坚持“更新理念、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凸现特色”的发展思路,以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民生、提高教育质量、维护教育稳定为核心,规范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特色发展高中教育、创新发展职业教育、重视发展特殊教育,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加强党建工作,坚持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增强教育活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推进“双高双普”合格县和教育强县创建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xx年教育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已通过《工作要点》下发,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我就做好今年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一是加强教育管理工作。20xx年1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推动教育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对于农村教育是很大的政策支持,需要我们在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水平上,动心思、下功夫,系统上下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教育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紧紧围绕落实国家在招生改革、学籍管理、师资管理、课程改革、安全责任、教育督导等方面出台的新制度,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突出质量核心,狠抓安全保障,全面加强和提升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坚持依法治教,人文管理,明确办学方向,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快“双高双普”合格县创建工作。20xx年“双高双普”教育合格县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根据市上文件精神,我县将于20xx年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系统上下要对照创建工作标准,制定好时间表和路线图,克服困难,全力做好校舍建设、部室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档案资料建设,加快创建工作步伐,强化创建督导,确保20xx年通过市级过程性督导评估,为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和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奠定基础。三是扎实开展“三线五风”建设活动。1月20日,县委召开了家风、村风、民风提升工作动员会,要求全县上下深入开展严守法律底线、谨守规矩红线、追求道德高线以及树家风、育村风、养民风、正县风、促政风的“三线五风”建设活动。今天的学生将来是周至建设的接班人、主力军,未来周至的社会风气,生活质量,学生的前途命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教育。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的推出“三线五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近期,我们要在全系统开展大讨论,让全体师生充分认识“三线五风”建设的重大意义,真正从思想上认可、行动上自觉,党政办要将县上实施方案和县委杨书记讲话及时下发。各学校要在开学工作安排时,组织“三线五风”建设研讨,适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能人在基层,英雄在民间,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出本校、本区域内实施的初步想法,并提出全系统开展三线五风建设的建议。各相关科室就各类评优评先细则,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补充“三线五风”建设的内容。我们要在师生中全面开展以提升“校风、班风、教风、学风、行风”为目标的五风建设活动,要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优化活动效果,提升育人整体水平。

(二)继续推进“两项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工作的根本所在,县局将在总结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和课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为目标,以“两项改革”为抓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一是深化大学区管理制改革。推进“四共享”和“九统一”,强化“一室三中心”功能,以主题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的有效运行模式,继续开展“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示范校创建活动。扩大“一长多校”式管理的紧凑型大学区以及跨行政区域大学区建设,建立跨学段大学区,优化跨行政大学区学校活动,发挥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平台作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绩效评估,稳步推进社会第三方评价,积极探索管、办、评分离有效机制,提升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实施效果和社会效益。以大力推进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应用为重点,加快“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以探索常态化、规模化应用模式为抓手,总结提炼抓典型,推广应用出成效。二是切实加强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效率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源头活水。目前,全国各个层面教育机制体制、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改革正在深度推进,我们要科学研判基础教育改革的方向,积极稳妥、持之以恒的推进课改工作。各学校要研究、实践、总结,提炼出适合本校实际的课改路子,要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改革的深度融合,开展微课评比和翻转课堂展示活动,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县局将继续开展课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优质课评比和送教、“同课异构”等活动,着力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和课堂效率,要不断深化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推动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为不同个性的学生提供柔性成长环境,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动“1+x+x”项目进程。强化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保证体育课教学和体育锻炼时间。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活动,通过成立学生艺术社团、开展艺术进校园、艺术展示、中学生足球赛活动、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等,扎实推进国家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创建工作,确保年内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评估。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学校德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持“中国好人榜”人物线索推荐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要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和师资配备工作,特别要重视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四)大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20xx年,我局计划总投资2.3亿元实施三大类重点建设项目。具体包括:一是学前教育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新建10所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7638平方米;改建8所村级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二是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实施58所中小学校舍改造项目,其中新建校舍20631平方米,加固改造校舍21580平方米,改造15个体育场,完善学校大门围墙道路硬化等附属设施建设。三是高职中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周至二中师生公寓楼、周至五中学生公寓楼、周至一中师生食堂,总建筑面积12200平方米,改善周至五中运动场附属设施。对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四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法人责任制)要求,加强管理,狠抓工程质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工。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尊重教育规律、业务精湛、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是做好教育工作的根本保障,县政府将对中小学校长实施星级管理,以此推动干部队伍专业化发展。星级校长考核办法注重现场观察和过程性动态评估,坚持实地了解、广泛访谈、面向师生,关注校长日常的工作学习状态。《星级校长评定方案》的出台,必将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对建立“专家型”干部队伍有重要意义。同时,县局将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依照上级相关精神,制定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标准,并建成干部信息库,为继续深化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条件。要严格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行学校主要领导定期谈话、专题约谈制度。及时总结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经验,加强学校领导和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总之,通过科学选人用人,科学配备班子,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教育干部队伍。二是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以德为先、骨干带动和全员提升”强师战略,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建立新任教师补充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建立评优工作新机制,切实做好“优、模、先”教师和师德先进个人等评选工作。坚持师德为先,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有效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积极实施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摸底统计工作。积极实施“名师”培养工程,以省、市级“手骨头”教师为主体,努力建设一支涵盖省、市、县三级的骨干教师队伍;以问题为导向,以实用为前提,以实效为目的,创新教师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全县教育事业

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完善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党员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引导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师生、献身教育。二是全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xx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可以看出,今年反腐的重点在基层,我们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对照“三严三实”标准,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问题。县局将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严格教育经费使用和评优晋级的监管工作,严肃查处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坚持不懈的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完善防控体系,推行政务校务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三是全面加强工作落实。为政之道在于落实。所有工作安排,最终全靠落实。今年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学校必须按照会议精神,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列出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安排的工作有落实,有回音,有效果。各学校要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和争创一流的观念,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工作计划,一步一个脚印,不仅要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而且要争取名次前移。各位科长、校长要负起责任,为干部、师生做好表率,要真正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团结教师,凝聚人心,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同志们,20xx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需要系统上下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攻坚克难。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勤勉的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谱写教育改革新篇章,努力开创教育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和谐美丽金周至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县级医院护理文案范文五

20xx年是公立医院改革之年,是面对新的发展机遇的一年。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立医院改革为核心,以等级医院评审为重点,以医院文化建设为导向,不断加快人才素质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推进重点专科建设,打造特色专科;不断规范医疗服务,优化就诊环境和流程,有效促进医疗质量和安全持续改进,促进医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20xx年医疗业务指标和经济指标快速增长

截止到目前,20xx年门急诊人次213143人,比去年同期上升20.1%,收治住院病人18841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11.9%;完成手术3025例,危重症抢救成功率达99.7%,床位使用率89%;累计实现业务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17%。

二、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省政府20xx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实施方案要求,xx县医院被列为20xx年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为扎实稳妥地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我院按照《河北省20xx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操作手册》和《满族自治县20xx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在县级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于20xx年5月14日正式启动改革工作,积极配合县财政、审计工作组开展基线调查;按照省政府、县政府确定的6:3:1补偿比例,进行结构调整。20xx年6月30日前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完成了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20xx年7月1日0时起,正式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实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各项改革工作正全面实施。

三、以等级医院评审为核心,促进医疗质量和安全持续改进等级医院评审工作是今年医院的首要工作任务,是各项工作的核心,是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要契机。我院按照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特别是医疗质量环节管理,加大综合绩效考核力度,查漏补缺,不断改进,大力夯实基本医疗技术,提高医疗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1、以抓实四项工作为着力点,全力以赴确保等级医院评审顺利通过。首先医院成立了等级医院评审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细化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到人。健全了医疗、护理、感染控制、药事等管理组织,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其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对照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及33项核心条款,开展了院内自评工作,每个科室针对薄弱环节和缺陷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标准,明确差距,明确目标,逐条逐项落实。医院建立了医疗、护理人员技术档案,重新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医疗技术目录、应急预案职责等相关规定,重点加强首诊负责制、交接班制度、疑难病历讨论、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等核心制度及法律法规的考核,督促执行和落实。其三,按照pdca循环原理,以综合绩效考核为手段,重新修订综合绩效考核标准,增加一票否决条款,采用系统追踪检查方法进行质控考核,使全院质控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不断持续改进。其四,建立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和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完善医疗不良事件预警和防范措施,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较好地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继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医院健全了临床用药监管制度,下达了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指标,重点规范了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加强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临床用药监管,加强病历专家点评,严格落实处罚措施,使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直线下降,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达到16%,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60%以下,手术预防用药及清洁手术用药得到明显控制,部分清洁手术已不使用抗菌药物。加强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今年试点专业增加到10个,单病种增加到15个。

3、继续推广优质护理服务,20xx年由7个病区增加到13个病区,覆盖全院100%病房。通过实施整体护理,患者满意度大幅提升。

4、不断完善院内感染控制和应急工作管理工作。重点开展

了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和ⅰ类手术切口感染监测工作,大大增强了预防院内感染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医院感染率、一类(无菌)切口感染率均低于要求标准。

5、严格加强血液管理和麻醉药品管理。规范临床合理用血,保证输血安全,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确保合法、合理、安全使用。

四、加强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今年,医院注重抓好学术带头人和合理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发展新的重点学科,做大做强新临床科室,提高科研技术水平,增强医院竞争实力。

(一)加强岗位训练和中青年业务骨干培养力度,提高人才

队伍素质。医院扎实开展“三基、三严”岗位训练工作,完善了新毕业生岗前培训,组织了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活动。在全省医务人员岗位技能训练第一阶段理论考试竞赛中,我院在全省298所医院6420名医务人员中有8名选手4个专业进入了全省第二轮技能考核,护理部在院内选拔出12名优秀护士给予了表彰,进一步营造了医务人员学知识、练本领、夯基础的良好氛围,医务人员基本技能与技术不断提高。二是加大继续教育考核力度,制定了科室院内讲学任务。全年聘请北京复兴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承德附属医院等大医院专家来院进行学术、法律法规讲座共计7次,院内科室讲座3次;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16人到北京、唐山、承德等大医院进修五官科、妇产科等专业,逐步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二)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增加新技术项目。20xx年11月我院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三0七医院协作医院,三0七医院将在医院管理、学科建设、医疗服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医院重点巩固现有糖尿病市级重点专科,鼓励培植妇产科、内一科、肝病区、骨科、脑外科等有实力科室申报市级重点学科。与北京公司协作做大做强肿瘤科,聘请北京专家来院坐诊,引进新设备,增加新的诊疗项目。聘请天津、北京专家定期来院坐诊和业务指导,提高五官科、骨科实力,完善肛肠外科、胸外科、妇科疾病的诊治,拓宽诊疗项目,使部分学科的主要领域和关键技术达到市、县先进水平。一年来全院发表论著6篇,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0余篇,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人;注重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如开展了肝癌射频消融术、单孔腹腔镜、宫腔镜下异位节育器取出术、血清肌红蛋白测定、核苷经治慢性乙肝干扰素抗病毒治疗等20余项。

五、加强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合理增长

加强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疾病检查、治疗、用药管理机制,下发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各种商业保险、工伤保险临床用药的暂行管理规定》和《关于暂停新农合部分临床用药的通知》,停止超范围用药,严格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费用控制标准,降低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控制患者的医疗费用合理增长。

六、增加必要的诊疗设备,加强新诊疗设备的使用,提高诊断水平

20xx年医院根据临床业务需求,购置了岛津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便携彩超、心电监护仪、手术显微镜、无影灯、除颤器、可视喉镜、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使诊断水平不断提高。

七、加强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整顿工作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院党委为组织全体党员和职工认真学习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活动内容,结合医院实际,在公务接待、外出学习、工作纪律、服务行为等方面制定下发了相应管理规定,要求全院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自觉规范服务行为,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使医院工作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

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化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促进行风不断改进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始终是促进医院行风不断改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今年,医院主要狠抓了三方面工作,使行风建设收到较好成效。

一是医院完成了医务人员医德档案信息化建设,率先在全市县级医院实行了医德档案电子版信息化管理系统。安装了“患者满意度评价系统”,建立了“患者回访中心”,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技术水平、检查用药、医院环境、医疗收费、医院管理以及廉洁行医等方面进行电话回访,安装了回访电话录音系统,可随时回放、下载,并长期保存,为回访工作的评价分析提供了科学依据。自20xx年8月份以来,我院回访患者4576人,回访成功率达82%以上,满意度达99%。

二是深化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医院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了“廉洁行医”为主要内容的承诺书和责任状。20xx年4月医院召开了“xx县医院与配送企业签订商业活动承诺书暨配送企业代表座谈会”,与65家药品、器械配送企业代表签订了“严格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坚决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向社会公示《县医院防止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十项措施》,对供应商实施诚信准入、诚信承诺、诚信风险预警、诚信评估管理。制定了《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制度》,每月对医务人员用药数量和金额进行统计和排序,对乱用药的予以黄牌警告,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诫免谈话,遏制开单提成和开大处方行为。继续开展创建无红包科室活动。对拒收“红包”医务人员给予奖励和表扬,对违规人员按医院奖惩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全年医务人员拒收红包70余次,6万余元,奖励拒收红包职工26人次。

三是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优化就诊环境和流程,改善医疗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医院在门诊一楼大厅增设了检验采血室,开展了“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利用一周时间先后到北街社区、盛丰钢厂、塌山卫生院、塌山中心小学、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地义诊,定期到边远贫困山区义诊19次,总计受益群众1500余人;为贫困患者减免医疗费用187161元,为扶贫村汤道河北庄村损赠建设款1.5万元,獭兔种苗款4万元,为大石柱子卫生院捐赠医疗基础设备款1万元。

一年来,医院行风不断改进,全院职工为病人做好事、实事90余件,归还患者丢失钱物合款近3万余元,收到表扬信23封,锦旗32面。20xx年医院党委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八、加强行政后勤管理,为临床一线服好务

一是加强院务招待工作管理,杜绝铺张浪费,励行勤俭节约。二是加强后勤服务工作,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履行每日查访制度,对屡叫不到、不修现象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安保工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成立立警务室,由县公安局派出5名警务人员,现共有警务人员12人;加强消防演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卫生管理,为患者提供舒适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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