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广东湛江的陈先生反映,5月5日,其女友曹女士在珠海一家酒店办理入住时,被一名陌生男子猥亵殴打致伤。经医院诊断,曹女士左耳中重度神经性聋,腹中胎儿也可能不保。
警方深夜通报: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5月21日深夜,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嫌疑人谢某敏已被刑事拘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综合光明网、珠海公安、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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