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交流律所建设经验,增进两地律师感情和友谊,8月19日,常州市律协会长陆柏松、副会长章进、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委员会主任朱红等一行8人来到内蒙古东方玉德所律师事务所交流学习,包头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韩晶、包头市律协会长王明瑞、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包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赵宾、包头市律协副会长李兴龙、于东立陪同,东方玉德所主任杜玉生等热情接待。
在对律所参观后,与会人员围绕律所建设展开讨论交流,杜玉生主任介绍了律所合伙人情况、青年律师扶持政策,也指出了团队建设、发展中的困惑等问题,会长陆柏松结合自身经验提出团队建设的必要性,并给予方向性指导。
常州市律协会长 陆柏松
常州市律协会长陆柏松,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委员会主任朱红等人
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杜玉生(左一)、包头市司法局副局长马广斌(左二)、常州市律协会长陆柏松(右二)、包头市律协会长王明瑞(右一)
本次交流学习给东方玉德所打开学习的一扇窗,通过借鉴律所发展及团队建设经验,我们有信心在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让东方玉德所发展更稳更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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