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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 海珠 荔湾试点家庭养老床位 60岁以上户籍老人在家可享专业养老服务

时间:2024-04-18 17: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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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广州民政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新闻发布会举行。广州市民政局正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通过在社区引入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专业照顾服务。

广州市民政局于近日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三个区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个试点区内的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居家老年人,如有养老专业服务需求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入住养老机构的,或目前家庭有一定的照料条件暂时不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经广州市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评估为照顾等级2-5级,可申请建设养老家庭床位。

经试点区民政局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按照每张床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床补贴,其中适老化智能化改造验收合格后先补助80%,一年质保期满后再补助20%。

家庭养老床位收住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且按标准提供服务的,按照老年人的照顾等级2~3 级、4~5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250元护理补贴。

申请养老家庭床位后,养老服务机构将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例如,安装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包括紧急呼叫,语音或视频通话,生命体征监测,门磁、烟雾、燃气感应报警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扶手、地面防滑等居住环境适老化家居改造。

同时,养老机构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每天 24 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并根据需求提供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和定期巡访等六大类服务,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 1 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 30 小时。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将由服务机构根据个性化、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制定。

目前,广州市将越秀、海珠、荔湾3个区列入试点范围,鼓励试点区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辖内老年人建床需求和为老服务资源摸查,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质量监管和考核评价,预计到实现建设400张左右床位的试点目标,打造符合实际、满足需求、面向市场、走进家庭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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