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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民做主 就是二百五!南和小区物业代收水电费合理吗

时间:2023-12-17 0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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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水电费物业代收有两种情况:

一是供电部门在小区只有总表,其余各户的水电表是物业安装的

二是供水供电部门委托物业收取水电费

如果不是这两种情况那么物业是不能收取小区住户的水电费。

据了解,南和部分小区的水电费是由物业代收的。实际上,物业代收水电费都是和物业费、电梯运行费、门禁卡费等一系列费用进行了捆绑,并且一次最多让业主缴几十块钱,以此来挟制业主,达到有效管理业主的目的。对此,业主颇有怨言,这也逐步演变为业主和物业新的矛盾点。

物业和业主不再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了。业主成了物业公司的管理对象!物业对业主实现了有效的控制,而业主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和诉求,却又缺乏有效的反应渠道,业主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这种失衡的局面使得业主和物业的矛盾愈加尖锐,个别小区甚至演变为暴力对抗,对抗的最终结果不是“物业撤走,小区开始脏乱差”就是“业主向政府部门求助,开始对政府的不满”。这种局面都不是大家想看到的。

物业公司作为一个企业,以盈利为目的,但其工作却明显带有社会性,因此,将从事社会性事业的公司完全放归市场来进行调节显然是不合适的,并且极易产生垄断,这就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畅通群众的反映渠道,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关切;物业公司要积极转变理念,要从“管理”变为“服务”,通过提高服务质量,赢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并获取合理的利益。只有“物业”和“业主”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时,物业服务才能可持续,群众的社会满意度和幸福指数才能提高。

当前正值创建省级文明城的关键节点,小编认为水电费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物业代收不应与其他费用进行捆绑,更不应进行限额!相关部门也不应听之任之,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屡不整改的应收回代收费权限;物业公司方面应主动提高服务质量,公开公共收支账目,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三方携手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有序的社区环境,共同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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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体业主的共同权益进行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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