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蓝字↑免费订阅
8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7月份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情况通报。上月,市生态环境局共对9家单位开出“罚单”,其中8起环境违法行为涉及违法排放污水。
从通报内容来看,7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包括纺织、医疗、食品等多个行业,涉及全市昌邑、昌乐、潍城、高密等县市区。9起案件中8起环境违法行为涉及违法排放污水,分别为:昌邑富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被处以罚款10万元;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昌乐县妇幼保健院、潍坊潍城经济开发区医院、昌乐县环境卫生管理局(昌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分别被处以罚款10万元,山东柳疃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安丘市人民医院(北区)分别被处以罚款20万元,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昌乐)被处以罚款30万元;高密市田原食品有限公司因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收到60万元高额“罚单”。
另外,潍坊华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贮存煤渣、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被处以罚款1万元。
记者:周晓晴
编辑:郑 伟
审核:李东杰
凡转载潍坊晚报原创作品,须经本报书面授权,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战略合作伙伴——潍坊市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电话13335246691。
如果觉得《市生态环境局对昌乐县妇幼保健院 安丘市人民医院(北区)等9家单位开出“罚单”》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