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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1-27 1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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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居民:

为逐步健全计划生育家庭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转移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医疗风险,切实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意外伤害保障,推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按照区卫健局的统一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于10月份在全街道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失独家庭综合保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保对象的条件:

1、户籍在新兴一社区;

2、参保对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申请人在今年的10月23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进行信息登记,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如有独生子女证请携带)等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本人放弃申请或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本年度自动放弃。

2、村居审核。村居根据参保对象的条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收取每户参保家庭的保费,10月23日前将名单和保费报送到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即墨支公司投保。

(三)保险险种: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失独家庭综合保险和两癌保险

1、保险费:计划生育家庭以户为参保单位,一孩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一个家庭每年 100元或者200元两个方案(父亲、母亲、独生子女);两孩家庭是200元方案;失独家庭综合保险是每人每年100元。两癌保险是每人100元。

2、保险期:一年

3、保险责任及保险金额(具体以保单为准):

A、一孩家庭意外伤害保险(100元):意外身故、伤残保障60000元均分;意外医疗费用6000元共享。(200元)意外身故、伤残保障100000元均分,意外医疗费用10000元共享。

B、失独家庭综合保险:意外身故、伤残保障30000元;意外门诊费用3000元;住院医疗费用3000元;意外住院津贴20元/日,最多3600元。

C、妇女两癌保险:仅限16周岁至60周岁女性,保险生效90日后罹患乳腺癌和宫颈癌任意一种即可赔付保额50000元(凭住院病历和病理报告)。

(四)保费来源: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失独家庭保险费全部由街道办事处承担;两癌保险由个人承担。

附:中国人寿客服人员:王艳艳13210866911

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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