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城区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要求,为使广大市民熟悉国家防空警报信号规定,进一步增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定于9月18日在全县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
02
二、试鸣范围
长汀县城区范围。
03
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试鸣信号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防空警报信号: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 5遍,时间3分钟。3.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此通告。
长汀县人民政府9月9日警报试鸣期间,希望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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