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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60后大妈婚内出轨80后男子 分手理由出人意料......

时间:2022-11-01 16: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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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人都说,爱情来了,谁也挡不住。年龄不是问题~贫富不是差距~这不...厦门的一位80后小伙就与60后有夫之妇相爱了!

4年前

60后的李女士婚内出轨

与80后的小邹相识

不久后双方发展成为男女朋友

过了一段时间

李女士为了和小邹在一起

还离了婚

两人过得也算有滋有味

但你若以为这就是结局

那就错了

毕竟生活总有那么点意外

李女士说,两人在一起时小邹对她甜言蜜语,后来,小邹时不时会向她开口借钱。双方恋爱期间,她还陆续借给他约5万元。

直到两人的关系

随着小邹的变心

彻底破裂

网络配图

李女士表示自己气愤的是,

自己离婚和他在一起

没想到他却另有新欢,

又找到了新女友,

就向李女士提出分手。

这手既然分了

那么原来借的钱也得还吧

双方分手后,开始,小邹分几次还钱,一共还了2万元。但是,此后小邹便再也没有还钱的意思。

5月,双方为此事发生争执,还闹到了派出所。在民警的协调下,小邹写了一张欠条给李女士,确认自己欠款1.5万元,承诺每月还1000元,分15个月还清。李女士也表示同意。欠条上还注明:“以后断绝关系,互不打扰各不相欠。”

然而

小邹仍然迟迟没有还钱

李女士拿着欠条

将他起诉至湖里区法院

网络配图

在法庭上,小邹表示双方其实不存在借贷的关系,都是彼此自愿的经济往来。

而且分手后他原本是打算还钱的,可是在派出所看到李女士的身份证,发现她是1969年出生的,而此前他一直以为她不到40岁。

小邹:“我今年才34岁,我妈妈也才53岁。她骗了我这么多年,我不打算还钱了。”

对此法院是这么说的

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李某与小邹自认存在特殊的男女朋友关系,庭审中相互指责对方的种种不道德之处,双方就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各执一词。

而从欠条的内容来看,小邹写的欠条确认“本人欠李某壹万伍仟元钱”,在没有证据推翻自认欠款的前提下,小邹仅以“获悉李某的实际年龄”为由,不能免除其归还1.5万元的义务,故小邹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因此湖里区法院判决:要求小邹应偿还李女士欠款1.5万元。

乐乐想说

“爱情”诚可贵

诚信价更高

分手要体面记得要还钱

-END-

来源丨海峡导报、湖里法院、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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