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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洱源县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处理 不应向餐馆收取任何费用 官方回复!

时间:2018-04-11 21: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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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反映:洱源县对辖区内的餐饮经营户及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处理,这一措施是面向全县吗?还是仅限于县城内?如果未在全县开展,建议此措施在全县各个乡镇落实,这样可以保护洱海,保证洱海源头干净卫生,如果在全县开展,不应向餐馆收取任何费用。希望洱源县委县政府,统筹规划,如有资金困难,应向上级部门争取,保护洱海,恳请为盼。

4月21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回复全文如下: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问政洱源”相关问题的回复

在收到网友反映餐厨垃圾收运相关问题的情况后,我局迅速安排职能股室和站所就有关问题认真梳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根据 《洱源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洱源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运营项目协商会议结果,洱源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实施范围为洱海流域六镇乡(茈碧湖镇、右所镇、邓川镇、三营镇、凤羽镇、和牛街乡),逐步推进其他镇乡。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条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县餐厨垃圾的治理依法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实行城乡一体、单独投放、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是餐厨垃圾处理的义务主体,当按照“谁生产、谁付费”的原则,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月21日

来源:问政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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