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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株洲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2-08-10 14: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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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记者 龙琦 通讯员 刘佳仕 株洲报道

“对照中央督导反馈意见,结合省里的方案,株洲市共列举了9个方面24项具体问题,并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提出了整改措施,规定了整改时限,建立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确保措施落地见效、问题见底清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7月18日,在株洲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进驻湖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4月7日至13日,下沉株洲市进行督导,既充分肯定了株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又明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株洲市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对通报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举一反三,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以中央督导为契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以赴抓好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推动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坚决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

自上而下,对督导整改和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

动员会议。

督导以来,株洲市先后召开6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导整改工作,成立了由株洲市委书记毛腾飞任组长,市长阳卫国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等16位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的株洲市推动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市紧扣问题清单,紧盯督导反馈的重点领域和打“伞”断财、行业监管、线索核查、宣传发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等重点问题,认真“回炉”和“补课”,以整改落实抓点带面,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同时,坚决落实好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委(党组)书记带头抓、党政同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履职尽责的责任链条,推动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6月12日,株洲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株洲市关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会议要求,要切实做好督导整改的后半篇文章,结合株洲市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抓好整改,标本兼治推动问题解决,既细化实化“当下改”的措施,又健全完善“长久立”的工作机制。

此外,在受领整改任务后,株洲全市上下高度重视、高效落实,认真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各级责任单位、领导对照整改清单,全面督导整改要求,在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摸排核查线索、依法严惩问责、强化行业监管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目前,部分具体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其它各项整改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

依法打击再加力,持续掀起专项斗争新高潮

庭审现场。

4月份左右,杨某东、宋某美、宋某隆等人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杨某东为首要分子,宋某美、宋某隆为重要成员的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实施“套路贷”活动过程中,以“有身份证、驾驶证、信用卡、工资卡、公积金、房车等任意一项就能贷款”为诱饵诱使被害人签订只有被害人信息的借款、房屋租赁等虚假合同,然后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证据等手段制造履行合同的假象,然后逼迫被害人还款。在被害人无力偿还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转单平账、以贷还贷或认可高额违约金等方式不断垒高债务,再通过殴打、威胁、恐吓、非法拘禁、虚假诉讼、敲诈勒索和上门堵锁眼、油漆喷字、滋扰被害人及其家人等“软暴力”方式软硬兼施强行索债,非法获取被害人财物。4月至4月期间,杨某东等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共有27起,违法行为2起,诈骗、敲诈勒索数额280余万元,其中犯罪既遂195余万元。

5月24日上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某东等6人恶势力集团及其他三名被告人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集团首要分子杨某东以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48万元;重要成员宋某美、宋某隆均以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41万元;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他被告人均以犯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没收全案9名被告人犯罪资金208万元、责令相关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195余万元。这也是株洲市判处的第一起“套路贷”案件。

株洲在打击力度、精度、深度上持续发力,既抓大要案件,又抓群众身边黑恶犯罪,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打击“三贷三霸”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6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44名,破案466起,缴获枪支6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43亿元;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6件227人;审判机关一审判决涉恶案件26件126人,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铲除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深挖彻查再加强,引导专项斗争纵深推进

联合执法检查。

2月至6月,公安机关在侦办“2.8游某、董某涉黑案”过程中发现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庆云派出所原所长刘某与游某长期过从甚密涉嫌违法犯罪。专案组及时将线索上报株洲市纪委监察委,介入该团伙背后涉黑腐败及保护伞问题调查,并指定芦淞区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办理此案。

经芦淞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查明,刘某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向涉黑人员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涉案人员宴请,违规收受涉案人员红包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对群众合理利益诉求敷衍塞责,有案不立、拖延办案,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明知有罪的涉黑涉恶人员充当“保护伞”,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1月31日,刘某因涉嫌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受到“双开”处分,目前,芦淞区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向芦淞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区法院正在审理之中。

株洲将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下步主攻方向,完善提级管辖,异地用警、会商协办、联点包案、内部清理、责任倒查等经验做法,加强分类指导,坚决彻底深挖各类“保护伞”。截至6月底,全市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2人。

同时,为充分发挥各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办职能作用,推动一体整改,确保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形成抓督导整改的强大合力。株洲围绕今年“深挖根治”的阶段性要求,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应对之策,精心部署“下半场”战役,把握斗争节奏,确保斗争不断深入开展,争取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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