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银保监复〔〕108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变更凤城市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辽发〔〕59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城市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凤城市凤凰城区邓铁梅路17号锦江公寓622-624 室。
二、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丹东银保监分局
10月29日
(责任编辑:牛江 HF085)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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